企业违法改名架空的不止法定程序

10.04.2015  10:19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荣光的一封公开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名官员信中称:青岛华银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银”)被媒体曝光后,多次托人说情要求更改企业名称,被明确拒绝后,绕过企业注册局,通过青岛市工商局一名副局长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据齐鲁网相关报道:青岛工商局一官员请辞“抗议”
疑因不满企业改名)


2014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这家企业的一些问题,这家企业因此被青岛工商局处以20万元罚款。遭曝光后,这家企业就希望将企业改名。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而青岛属于副省级城市。这样改名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是违法行为。这家企业为了掩饰自己的违法行为,洗掉“恶名”,动用关系,希望荣光能批准改名,荣光坚持不应允,但按荣光所说,华银却绕开荣光,通过市局某党委成员、副局长,将名称变更。


荣光激于义愤,愤而辞去局长一职,这体现了他对自己岗位的尽职尽责。本来企业申请改名应该经过自己把关批准,结果却将其架空,将法定程序架空,将一个违法企业名称注册,这有辱了荣光的尊严,也让整个企业注册局脸上无光,荣光辞去局长一职,体现了担当与责任心。


更值得关注的是,华银怎么就如此神通广大,能对企业名称进行“合法”的违法更改?是不是有着更多的企业像华银一样,当“作恶多端”的自己因为被曝光后,可以随意更改名称进行洗白?像华银被央视“3·15”晚会曝光后,本来应该汲取教训,诚信经营,慢慢挽回自己的信誉,但他们却通过投机取巧的办法,变更企业名称。通过他们违法变更的事实,可以感觉他们并没有吸取教训,不过是换了个马甲,继续迷惑和欺骗消费者。


如果任由这种现象下去,一些并不诚信经营的不良企业,可以轻松洗白恶名,名誉对他们来说将不值一毛钱,当因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之后,还是可以换个名称又东山再起,甚至像华银一样,还“高大上”地冠以副省级城市的名称。


但4月4日,青岛华银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经与荣光沟通,他已删除相关网上‘不实言论’,并对自己发表恶意诋毁言论的行为表示歉意。”而目前,荣光已经在博客上删除了公开信。他希望此事到此为止,并拒绝就此事进一步接受采访。


应该说华银违法变更企业名的事实比较清楚,怎么反倒反咬荣光是在恶意诋毁呢?而荣光也开始回避此事。是否是他受到了某种压力?这些不得而知。但这件事不能到此为止,也不能仅由青岛工商局内部调查,上级部门应该介入调查,清查背后可能存在的权力勾兑,追究相关责任人。要看到,华银违法改名架空的不仅是尽忠职守的荣光及法定程序,也架空并践踏了社会信用体系及公众的各种合法权益。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