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就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立法提出要求

28.03.2016  20:09

  本网讯 3月23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了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工作座谈会,就制定《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进行动员部署,并征求各部门对起草制定条例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主持会议并讲话。

  姒健敏指出,要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工作,强调要牢牢把握立法工作主导原则和方向,积极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立法进程,并就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立法质量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突出导向性。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具体问题,抓住解决关键,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需求侧指导供给侧,遵循文化发展客观规律,激发文化创造活力,充分发挥立法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引领与保障作用。二要具有前瞻性。公共文化服务是一个正在发展的领域,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要充分考虑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律,以高质量、有前瞻性的立法来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新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利。三要有可操作性。立法要精准,起草的条文要与党的文化方针政策相适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适应,不但要有原则性的制度设计,更要有刚性的措施抓手,还要与我省的实践相结合,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可操作性。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泰维,副主任委员林吕建、吴天行,办公厅副巡视员汤达金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