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召开《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

27.11.2018  20:11

  本网讯  为加大《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力度,11月27日,《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剑彪主持座谈会。

  《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已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审议通过,并将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浙江省内首部华侨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条例》是适应当代侨情变化、推动侨务法治建设的需要,是凝聚侨心、服务侨胞、吸引侨智、维护侨益的实际举措。《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团结引导广大华侨华人同圆共享中国梦,激励广大华侨华人支持参与浙江新一轮改革开放,具有重要的意义。

  《条例》全文共35条,基本涵盖了国家和我省现行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华侨权益保护遵循平等保护的原则,注重体现权利与义务并重、服务与管理并重,重点突出华侨关注的内容,在与上位法不抵触的前提下,力求做到“有特色、有创新、可操作”。

  李卫宁指出,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长期以来,海外侨胞积极参与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并作出了积极贡献。“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需要广大华侨一如既往地积极参与。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团结广大华侨为“两个高水平”建设和服务国家外交大局作出新贡献,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李卫宁强调,要把学习宣传作为《条例》实施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执法单位的领导要带头学,执法工作人员要主动学,广大侨务工作者要深入学,以此带动全社会的学习,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要抓好《条例》的宣传。通过《条例》的大力宣传,不仅要让广大华侨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并运用《条例》维护自身权益,而且要让广大华侨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温暖,从而实实在在地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李卫宁指出,要以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来检验《条例》实施的成效。《条例》实施要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涉及华侨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要两手抓,国内权益与国外权益要统筹兼顾,重点人士与普通华侨要同等对待;对于一些解决起来难度比较大的问题,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破解痛点,加强分析研究,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新路子;对涉及华侨权益的新问题要密切关注、加强分析、及时应对、未雨绸缪。 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李卫宁强调,要加强《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加强监督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大力支持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条例》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正确实施;对于《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收集归纳、及时研究处理。

  座谈会上,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王晓峰就贯彻执行《条例》作了发言。他表示,机构改革以后,由省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我省侨务工作,侨务工作将在更高、更广的平台上维护好、实现好侨胞的合法权益。作为全省侨务主管部门,省委统战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加强统筹协调,聚合相关涉侨部门的力量,围绕三个方面共同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加强对《条例》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依法护侨举措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进我省侨务工作法治化进程。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任亦秋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省级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部分设区市外侨办(侨办)有关负责人及华侨代表参加会议。

  浙江是全国重点侨乡省份之一。根据2014年我省基本侨情调查,浙籍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有202.04万人,居住在省内的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112.42万人。多年来,广大浙籍华侨华人关心浙江、反哺浙江,积极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成为浙江联系世界的重要纽带,成为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推动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广大华侨华人积极融入其侨居国,在中国对外公共交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