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1.02.2017  04:05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申报选题要紧密围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在加强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技能人才增量提质、 社会保障改革发展、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信访维稳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选题要突出研究的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充分展示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实践新经验、新进展和重大基础理论成果。具体申报可根据《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重点》(详见附件1)自行设计申报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一题多报,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则不得再申报;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立项项目的,不得申报2017年项目。

申报材料须推荐单位签字盖章,统一填写汇总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并发送电子版本。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材料

  1.个人填写:经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同意推荐并盖章的纸质《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单位填写:《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3.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申报通知》、《申报表》、《汇总表》等)请直接登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最新文件 ”栏目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hrss.gov.cn)。表格打印和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按时汇总报送。

  三、申报受理

  (一)申报项目受理后,将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项目按要求通过结题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二)受理单位: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潘璐莎      电 话(传真):0571-8521698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受理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浙江人力社保大楼7楼

  邮编:310012

 

附件:1.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重点

2.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表

3.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3 日

 

2017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重点等.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