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乡镇政府食堂须严防“舌尖上的腐败”

13.07.2015  14:20

  乡镇政府建立食堂,既能为干部职工提供生活工作方便,又能有效降低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成本,现实作用明显。但审计发现,一些乡镇政府将专项资金或其他收入转入食堂作为食堂经费来源,如某镇政府每年由镇下属企业向镇食堂转入资金补充食堂经费。同时,职工及职工家属只需交纳部分餐费即可就餐。这种做法,其实质就是变相提高职工福利待遇。 要杜绝“吃出来”的违规,严防“舌尖上的腐败”,乡镇食堂建设和管理应实现“三化”:

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应进一步深化乡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必须确立公是公、私是私,不能公私不分。在食堂上沾点便宜谋点小利决不仅仅是小事小节,而是是否守住反腐败、正作风的底线大问题。在无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就是不得对职工食堂就餐进行补贴,变相搞福利;就是不能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和预算经费,用于食堂运行支出。

二是食堂管理制度化。要建立食堂管理规范运作的机制。加强食堂的成本控制,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确保食堂不负债。建立规范的采购制度和票据结算办法,特别是对采购金额较大的肉类、粮油等食材支出可通过招投标等办法确定供货人。建立食堂监管小组,落实食堂日常管理,建立内审部门,定期对食堂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

三是食堂经营社会化。应逐步实现食堂经营社会化。要按照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要求,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加快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时,实行市场定价、市场运行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