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积极探索“市场化”治水模式 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融合提升

28.09.2015  13:05

 

      该市以芙蓉镇海口村的黄金溪(全长14.16公里)为试点,积极探索“市场化”治水模式,将治水项目与土地开发、生态旅游等配套项目“打包”,由社会资本(企业)主导组合开发。截至目前,该项目承包企业乐清市花村清寓置业有限公司共投入治水资金1.8亿元,力促水质从原来的劣Ⅴ类水提升为Ⅲ类水,游客同比增加100%,周边餐饮、住宿等服务业收益同比上涨30%以上。其主要做法:

      一、政策引领,健全市场化治水机制。

      一是鼓励民间注资。出台《乐清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乐清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积极引导银行业加大对民间投资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在授信规模、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优惠。2015年该市“五水共治”重点建设项目,其中采用民间资本的就有1.01亿元,占全市年度投资总额的5%。二是引入企业治理。改变主要由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传统做法,由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出台《关于鼓励乐商创业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民企、乐商投资公益性或半公益性治水项目,其设施用地符合规定的,可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同时,给予优先开发权和经营权。以“谁治理谁受益”为原则,黄金溪两岸“旧村改造”项目建成后,部分住房使用权交由企业出售,同时企业优先获得沿溪土地开发权及各类第三产业经营权。三是优化审批服务。针对黄金溪治理等“五水共治”民间投资建设项目,简化或取消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交通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前置审批;实行行政审批代办制,对投资额度在3000万元以上的民间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由市行政审批代办中心无偿办理。

      二、企业主导,发挥市场化治水作用。

      一是源头治理净水体。黄金溪治理,根源在岸上。企业联合政府共同取缔沿溪各类污染源,共拆除两岸养殖畜牧、鸭栏25所,路边坑16个,转移养殖户3户;拆除旧房2.8万平方米,小作坊、违建、小餐饮3.4万平方米;清理垃圾26万立方米。岸上治污之后,企业又投入资金,实施溪流基础设施建设、水体净化和景观提升工程。二是村企合作谋共赢。企业与芙蓉镇海口村达成协议,启动黄金溪海口村段整治工程。协议规定,海口村负责解决项目相关政策处理问题;企业负责建设改造房、周边道路设施以及处理茅坑基、猪栏基、园基“三基”。企业三年内共投入1.8亿元治理黄金溪及沿岸,其投入成本通过两岸环境提升促使房价升值、旅游增收等得以回收;而沿溪村庄则因治理改善了生活环境。三是整合资源双收益。企业同步推进黄金溪治理与周边整体环境美化,深入挖掘开发文化旅游资源,与5A级国家风景名胜区雁荡山发展连成一体,逐步将黄金溪水景纳入大雁荡旅游圈。资源整合后,黄金溪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沿岸房价由原来的每平方米4000多元升至7000多元。

      三、社会协同,巩固市场化治水效益。

      一是建立“水岸同治”示范区。以黄金溪治理为起点,鼓励和引导各地在条件较成熟的区域、河段实施“水岸同治”项目。重点围绕沿河城中村、旧厂房、旧市场、旧桥梁、旧菜市场、旧小区和历史人文古迹等重点片区,因地制宜,建设滨水公园、亲水绿道,实施水乡文化工程、亮丽景观工程,打造一批示范核心区。目前,已启动淡溪镇溪塘三期改造、古运河湖横段及北白象东斜河整治等23个“水岸同治”项目。二是发动社会力量齐治水。成立村民监督小组日夜巡逻,做到保洁常态化。成立乐清市河流环境保护协会,联合民间社团力量合力治水治溪。动员学生群体参与治水,如温大城市学院学生每季度为黄金溪开展“体检”活动,现场检测并采集水样。三是完善先进激励机制。对参与市场化治水的先进典型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如对市场化治水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财政奖励、投资补助、融资费用补贴等;对参与市场化治水的先进民营、个人给予“治水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