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商品房“多证联办”工作有序开展

11.11.2015  17:21
  自2014年5月7日,乐清市人民政府出台〔2014〕21号会议纪要,专门提出了商品房“多证联办”的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实施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证手续,方便群众办事,2014年10月份,在乐清市审管办牵头下,乐清市实行个人商品房转让涉及的房产证、契证、土地证“多证联办”,并当场办理。截止2015年10月31日,乐清市房屋登记中心共办理房产证1062个,其中10月份办理83件。(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