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新规 郭华巍受邀出席并作情况介绍

27.05.2017  18:20
  • 5月23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出席会议。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受邀出席并作情况介绍。

    会议指出,对比原来的基本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办法,《办法》在督导评估框架的设计、指标的选取、标准的测定等方面,突出了“更加均衡、更有质量”,并表现出指标内容更新更全、标准要求更高更严、方法更加科学有效、更加关注教育质量、更加注重社会认可、更加强化结果使用等特点。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新要求。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现实需求,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国家认定,今年还将有500个左右的县(市、区)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届时合计总数将达到2300个左右,占全国总数近80%。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已经成为这些地区义务教育新的紧迫任务。

    郭华巍介绍了我省推进基本均衡发展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他表示,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为宗旨,以“抓均衡、促公平”为核心,以强化教育督导为手段,在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过程中,早起步,夯实均衡发展基础;全纳入,拓展均衡发展范围;重改革,突破均衡发展瓶颈;严管理,保障均衡发展公平,走出了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教育发展道路。截至2015年6月,所辖9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

    郭华巍表示,我省将认真学习新的《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做好总体规划和部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加强统筹,着力构建协同推进机制,鼓励通过全省教育基本现代化评估的县(市、区)争创全国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要加强重点帮扶,不断缩小地区之间差距,继续实施省内教育对口支援工程及基础教育重点县薄弱学校提升计划。要强化定期监测,动态把握教育发展进程,建立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指数年度发布制度,依托高校资源成立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每年对所有县(市、区)和部分规模经济开发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监测并发布监测结果。

    北京市教委和安徽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以及成都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在会上也作了情况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