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局谱写统计法制工作“四部曲”

15.12.2014  15:23

根据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义乌市法制办、普法办等部门要求,义乌市局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谱好统计法制工作“四部曲”。

一是加强和完善统计法制工作基础。 今年以来,义乌市局进一步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及配套制度和依法告知统计法律事务、依法布置统计报表、电子监察系统等有关制度,并切实提高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力。此外,针对全局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开展了专门的培训教育,提升全局人员依法统计执法能力、素质、水平和效率。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义乌市局专门邀请市委党校老师来局进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法治政府的内涵、意义。

二是全面实施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义乌市局将统计法知识纳入当地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的内容之中,积极开展以党政领导干部和单位、部门负责人为重点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尤其重视重点统计调查对象单位负责人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其次,编印了以《统计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手册资料,举办市级部门、镇街道、调查(单位)为主要对象的统计“六五”普法师培训班,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市统计“六五”普法活动;第三,以普法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契机,创新宣传形式,全面组织实施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保质保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义乌市局围绕当前统计工作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促进统计基础的不断增强和统计业务的不断规范。围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重点项目统计跟踪监测制度和投资统计数据核查制度,每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抽查,截止11月底,共对全市1218个投资项目的有关数据进行了全面评估和重点核查,全面提升义乌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扎实稳步开展统计单位诚信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统计违法记录单位的及时动态监管,同时扎实稳步开展统计单位诚信创建工作,从正面引导统计单位遵纪守法;二是以推进依法统计诚信单位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促使企业知法守法;三是加强对各类依法统计诚信单位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省、市和县(市、区)三级统计诚信单位长效评价机制,扎实稳步地推进全市统计单位诚信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