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出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大数据采集制度

17.11.2015  17:54

  近年来,义乌市深入实施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一体化的总体思路,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电商主体高度集聚,电商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为客观、全面、及时反映义乌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义乌市统计局积极发挥统计职能,创新统计方法制度,初步建立了覆盖全面的电子商务统计调查体系。今年以来,义乌市局继续深化电子商务统计改革,制定并出台《义乌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大数据采集制度》。 

  该制度着力解决常规统计难以全面覆盖统计对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无法保证、获取相关交易数据困难等难题,以义乌市辖区内所有电商交易平台上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各类主体为采集对象,以改革传统数据采集方式为突破口,创新数据采集技术,尝试采用网络机器人数据抓取等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对各主要内贸电商平台、跨境通关平台等原始信息进行动态采集,获取最原始的信息库。 

  大数据采集制度旨在通过智能化手段,探索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大数据收集、汇总、分析信息系统,建设集义乌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息和交易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大数据库。一是通过采集电商主体的店铺名称,公司(个体)名称、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依托电商交易平台网址、经营主要商品(服务)、店铺评价信息等,同时结合市场监管局的主体工商登记信息、统计局的统计名录库信息等部门信息库,通过计算机智能比对分析及补充完善,形成较为完整的电子商务主体信息库。二是通过采集电商经营主体的交易商品信息、价格、销量等原始数据,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信息数据库。同时以现行批发和零售业统计制度的商品分类为核心,实现内贸电商平台商品分类、海关通关商品分类与之相衔接,梳理、汇总各类商品销售情况,全面掌握全区域范围内电子商务交易总量规模、商品结构特点、发展变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