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民族成份变更实现“最多跑一次”

26.01.2018  13:01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按照“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近日,丽水市民宗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丽水市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办事指南》,在全省率先就民族成份变更事项由市跑改办予以公布(丽跑改办[2017]22号)。

1月1日起,丽水市9个县(市、区)公安局、民宗局对民族成份变更事项办理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群众再也不用公安局、民宗局来回跑。同时,市公安局把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公安局,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限,办理民族成份变更事项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办理时,申请民族成份变更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民宗局领取《丽水市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丽水统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下载申请表,填好申请表与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一式三份,送交县民宗局初审。县民宗局对申请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后作出初审意见,对符合变更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市民宗局审核。市民宗局对报送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变更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反馈给县民宗局,审核同意的,再由县民宗局将相关材料送到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根据民宗局移交的材料审核后,直接网上变更,变更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通知当事人到窗口办理姓名变更、更换户口本、身份证等其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