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会议

19.01.2016  15:49
  近日,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会议,市府办吴益由秘书长、市建设局吴小平局长、周兆金副局长、市法制办金晓明主任、市人大法工委、丽水学院刘京教授、市建设局(规划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市相关单位负责人、莲都区建设分局、莲都区环卫局主要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布置了立法起草工作的内容及职责分工。吴小平局长指出,《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丽水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各有关单位要把起草工作看作大事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地方性法规是对上位法的细化,是更细的操作细则,各单位要敢于提出问题,要把此次立法工作当做解决工作中难点问题的机遇。
  之后,吴益由秘书长对各单位提出的职责划分问题进行了有效的调解,最终确定各责任范围以小组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难题。丽水学院教授、立法起草工作法律专家刘京教授对各单位起草工作进行了指导,从内容到注意事项方面作了较为系统的讲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