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报头版2月27日报道:浙江省对18名县(市、区)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 集中开展经责审计

01.03.2017  17:05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审计厅对全省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部署,首次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县(市、区)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集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2017年,浙江省审计厅计划对21名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其中首次纳入省审计厅审计范围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18名。本次审计将由省审计厅采取“四个统一”模式组织开展,即“统一出具方案、统一组织培训、统一把握政策尺度、统一出具报告”,在从严治党背景下,重点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履职情况,揭示其任职期间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揭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方面的问题,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实现对司法机关和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