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 杭州市主城区全面禁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将被罚

26.02.2016  17:36
  杭州市主城区全面禁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将被罚

1月26日5版   

本报记者钟兆盈杭州报道 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2016年杭州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春节期间空气质量,近年来,杭州市主城区不断减少燃放时间,2015年允许燃放的时间只有3天,即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

为进一步有效减少大气污染,防止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杭州市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调整适用〈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明确2016年春节期间杭州主城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等行政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主城区稍外围的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当地政府确定。

杭州市相关部门表示,将着重从4方面做好管理工作:社区民警加强巡逻,及时劝阻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接到举报及时出警,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及时疏理相关警情并通报;在源头加强管控等。

杭州市民如发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向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举报。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杭州市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