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男子将电镀毒污泥倒在茶园旁 8人全被判“污染环境罪”

26.05.20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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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正规程序处置一吨电镀污泥的价格大约1000元左右,如果能把这个“成本”降到45元呢?就这样,引发了一起跨省环境污染案。今年2月,杭州临安人金某从邻近的安徽宁国接了一票生意,把将近40吨的电镀厂产生的危险废物污泥运到自己的家乡,倾倒在青山下茶园边,被茶农发现并举报。

  昨天,临安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罪名是“污染环境罪”。生意的源头安徽宁国立晨公司被罚50万元,其法人代表章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临安负责接收和倾倒的金某被判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另外,整个运输倾倒环节上的人都被判刑和处罚金。

  安徽宁国立晨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的企业,四条生产线同时开工作业,产生的电镀污泥如果两个月不处理,用于堆放生产废物的仓库就会堆不下。

  电镀会产生大量电镀污水和电镀污泥。这些黄色烂泥状的污染物中,铜、锌、镍、铬均超过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属于危险废物,处置不当将会严重污染环境。

  临安有一家金蓝公司,成立于2007年,负责人就是金某,该公司说是从事代理客户运行废水处理等业务,实际上,并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且2012年10月,因未依法参加年检连营业执照都被吊销。

  即便如此,立晨公司和金蓝公司还是在2013年9月,签订了一份协议。由金蓝公司负责立晨公司污水、污泥的装袋、入库码放、处理。这份协议的签订背景就是金蓝公司只收取每吨45元的处理成本。

  金某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将这些电镀污泥运到临安的砖瓦厂用于制砖,一种是直接将电镀污泥出售给商贩,获利1万余元。还有一种,就是倾倒,在2014年1月初至2014年2月22日期间,又先后4次将共计重40吨左右的电镀污泥运至临安市於潜镇某村后松坞茶山空地倾倒。整个过程中,立晨公司还派人员清点和监督,并去除了这些污泥包装上的危险标识。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昨天整个链条上的人员全部被判刑,轻则缓刑,罚金2万元。在这整单生意中,金某的获利也不过就是1万元,也被没收,上缴国库。近年来,浙江加强环保立法和执法,牺牲环境来换取利益,代价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