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个人信息遭泄”顽疾须回归法治轨道

08.06.2015  17:39

近日,天水师范学院的小杜想通过网上招考报名系统报考2015年度甘肃省公务员,可当她提交申请时网页却弹出消息:“该身份证号已存在,请认真核对”。后来经过调查,全班35人竟然有28人的个人信息被盗用,即使是没有报考的打算的同学,也已经“被报名”。(6月3日新华网)


伴随着我们网络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当下已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数据时代,每时每刻都在更加完善着这个体系。与此同时,互联网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日趋明显,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内连续爆出了众多网络安全问题,公众个人信息的安全令人忧心忡忡。身处互联网时代,任何一个漏洞都有可能造成无法预知的“蝴蝶效应”。有鉴于当下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隐蔽性和多发性,其行为已远超道德范畴而成为社会公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在多数人看来,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就是将密保设置的越多越好、各级密码设置的越复杂越好,然而个人信息的泄露很有可能就发生在传输、存储过程中,着实是难以提防。对于不法分子来说,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来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如何使个人信息的使用、保存与传输保持在安全可控的范围,也是当前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面对势不可挡的信息化浪潮,我们不禁感慨,拿什么拯救我们岌岌可危的个人信息?


其实,个人信息遭到泄露造成的严重后果,远不止“被报考”公务员这么简单,其后果可以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


个人信息泄露禁而不绝,在于违法“收益”高而违法成本低。要想解决个人信息泄露“顽疾”,最终还应回归法治轨道。以保护个人信息为中心,一切有碍这一目标实现的行为都需要及时处理,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阻力也必须进一步明确、进而寻求突破。假使出现的问题一多,就会导致法不责众,那么就有可能在执法力度上做出“让步”,法律形成的效应就会大打折扣。


目前,我国涉及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虽多,但是比较分散,而且缺乏可操作性。所以,任何决策的施行必须做到有法可依,这是保障公民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将措施的执行及时转化为立法,确保工作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同时提高执法力度,为公民构建起一道信息安全的“防线”才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