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出台意见严格规范 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26.10.2015  10:33

  10月1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正式施行。这是金华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金华市审计局就近年来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诸如该公开招标不招标、低价招标高价结算、招标后随意变更、项目管理班子不到位、招标控制价不够准确等工程招投标方面问题,通过专报、专题课等多种形式向市政府提出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建议,推动市政府研究出台了该《意见》。

该《意见》从进一步规范并优化招标投标程序和操作办法、加强行政监督管理等七个方面提出44条意见,审计建议被吸收到相关条款中。《意见》明确应公开招标而未招标的将被问责;建立招标投标诚信“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低价招标高价结算、项目管理班子不到位等情况进行专门考核,纳入诚信管理;加强招标控制价管理,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审价机构进行招标控制价复核,明确复核机构的责任;严禁擅自变更中标合同,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应先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该《意见》出台将促进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