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代理机构被亮红牌 “禁赛”一年

06.01.2016  19:07

本报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财政部首次开展的全国联动代理机构检查圆满“落幕”。日前,财政部率先公布“201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央本级处理处罚结果:处理18家,并对其中10家进行处罚,有两家代理机构被亮“红牌”,将“禁赛”一年。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292号—第309号),18家代理机构在“201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被查出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决定对其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并对其中有违法行为的代理机构另行处罚。

上述18家代理机构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在此次检查中被发现其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采购活动中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要素、评分标准不具体、未保留每位评委有效得分、逾期退还保证金、中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规定,财政部决定对其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并将对其违法行为另行处罚。据了解,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将于近期另行公布。

此外,这次财政部还同时公布了对其余10家代理机构的处罚决定。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310号—第319号)显示,10家代理机构因在此次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财政部决定对其做行政处罚。其中,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被抽查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项目公示金额、成交通知书金额、实际签订合同金额不一致,且成交通知书金额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以及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设置行业会员资格限制条款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被抽查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招标文件设置供应商注册资金限制条款、招标文件指定品牌、未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因此,这两家代理机构被财政部处以警告并在一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行政处罚。其他8家代理机构因其被抽查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采购文件设置供应商注册资金限制条款等违法违规情形,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后,财政部首次开展代理机构检查,也是财政部首次以全国联动的方式开展针对代理机构的深度监督检查,还是财政部对代理机构实行“宽进严管”重要举措。此次检查,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制度办法,按照“全国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由财政部牵头组织,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共同参与,以期逐步形成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标准尺度统一、人员相对固定、检查水平专业、信息渠道畅通的全国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检查从2015年3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具体分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汇总报告、处理处罚5个阶段进行。此次处理处罚结果的公布,也为这一检查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