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山县政府六举措全面深化政府法制工作

01.04.2015  20:23

  福建省东山县政府法制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在开展行政复议、文件审查、应诉指导、法制监督、参谋顾问等日常工作的同时,以制度建设为统揽,以推进“法治东山”建设为目标,以绩效评估为抓手,努力推动该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举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东山专场),组织县政府常务会学法,选派分管副县长参加第20期“法制福建”专题研讨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以行政服务标准化替代行政审批方式改革培训班等培训。


  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决定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印发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试行)》等六项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东山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东委办〔2014〕70号),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三是扩宽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范围。凡是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全部都要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全部都有注明有效期,并严格执行“一案一报”制度,按程序及时向漳州市法制办、东山县人大常委会报备。按照“两年一清理”的规定,完成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进行通报。在中国东山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菜单中建立“规范性文件”子项目栏,专门用于公布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东山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两份全面深化改革文件,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替代行政审批方式改革,全面组织对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理条件、服务标准、项目编码等进行清理公布,并全部纳入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所有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应实现名称法定、申报材料法定,办理流程平均少于3.2个环节,复杂项目的办理流程不超过5个环节,审批承诺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55%以内,即办件量达60%以上。


  五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东山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已经漳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减少监管环节,理顺职责关系。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对照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的标准和目录,严格界定类别,共整合撤并事业单位18个,收回事业编制135名。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依托科技装备,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积极推广行政指导等柔性文明执法,至少每年开展两次以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综合执法,食品药品、商务、文化、交通等重点领域相对领域集中行政执法权取得了进展。积极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全县已有29个部门接入福建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


  六是整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合力。规范行政复议的证据审核、调查核实、规范性文件审查等程序,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三级分权审批制度”。联合东山县法院印发《关于建立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实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提示告知制度,推动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