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聚焦行动、专项行动、强化保障--三门县“三改一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27.10.2015  19:07

1-9月份,三门县共拆违136.9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36.98%,其中,三季度完成93.23万平方米,占完成数的68%;实施“三改”84.74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54.07%,其中,三季度完成60.27万平方米,占完成数的71%。三季度,采取了明任务、抓专项、搞行动、强保障等四个方面举措,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攻坚求突破,成效显著。

        (一)明确任务抓攻坚,全力以赴求突破。7月9日全县推进会上,邱士明县长提出“两个100%,两个3/4”要求,即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年度100万平方米拆违任务和调查摸底工作,要完成“三改”、拆后利用等工作年度任务的3/4以上。县改拆办自加压,将时间节点提前至8月底,据此制定了月度工作计划表,对拆违、三改、拆后利用等项目任务按月进行分解,做到每月有指标、各级有任务。目前,以上指标均超额完成。创无方面,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在去年创无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确保海润、蛇蟠、花桥等4个乡镇(街道)通过“无违建”创建验收,实现年度综合排名位于全市中游水平。

        (二)聚焦行动抓攻坚,促推工作落实。主要有四大重点行动:一是开展“铁拳拆违”1号、2号行动,拆除重点区域违法建筑和重点类型“应拆未拆”违法建筑,再掀拆违高潮。各乡镇(街道)纷纷集中力量进行攻坚,7月份的拆违1号行动期间,全县单月拆违39.3万平方米,8月份2号行动期间,全县单月拆违41.79万平方米。三季度共拆违93.23万平方米,占已拆总数的68%,其中拆除交通干线、主要街道和河道两侧等重点区域违法建筑17万平方米,拆除存在消防安全和使用安全隐患、影响重大工程建设、非法“一户多宅”等重点类型违法建筑75.8万平方米,成效明显。比如,浦坝港镇确定了19个“三改一拆”试点村,并成立20人次的“三改一拆”行动突击队,协助试点村有效开展工作。目前,试点村拆违数已达11.81万平方米,占该镇全年总任务的47.2%。花桥镇集中力量,一天内拆除了吴都、李岙两个村庄“应拆未拆”的老屋近1万平方米。8月26日,海游街道集中拆除了善岙蒋村“应拆未拆”的老厂房近8000平方米。珠岙镇祥里村在9月7日,拆除老房子5000余平方米。沙柳街道拆除道岸头村老房、危旧房等70余间,面积4000多平方米。二是实施“创无”百日竞赛行动,以“比决心、看数量,比破难、看质量,比保障、看进度”为主要内容,坚持问题倒逼,实施项目化推进,持之以恒推进创建工作,确保今年创成4个“无违建乡镇(街道)”,全县力争创成“无违建村(居)”305个以上。9月份,建立了执法局领导班子联系创无乡镇制度,制作重点区域分布图,全力以赴配合乡镇开展创无工作。目前,海润、蛇蟠已通过初验,等待复核验收,预计10月份完成创建;花桥镇、沙柳街道正在申报验收,计划11月底前通过验收;力争12月份横渡镇通过验收。对今年不参与创建的乡镇(街道),要求按照标准同步推进“创无”工作,50%以上的村(居)完成创建任务,目前已有117个村(居)验收,完成率60%。三是全面开展摸存量清家底大排查行动。借鉴玉环县调查摸底表格,按照“每户必查、一户一档”的要求,高效开展排摸,对违建建筑和合法建筑都进行排摸登记,夯实创无基础。组成了四个组,落实专人到“创无”乡镇(街道)指导协助开展大排查工作。该县实际总户数133027户,统计户数120953户(非农户数按20%计算)。根据前阶段上报数据统计,2015年该县各乡镇(街道)共排摸出违法建筑42333户(处),面积412万余平方米,其中存量违建312万平方米,列入缓拆30万平方米,补办手续70万平方米,加上2013年、2014年已经拆除的261.15万和212.04万平方米,该县违法建筑面积在885万平方米左右。今年已拆违136.98万平方米,目前存量违建拆除率约为44%,四季度要再拆40万平方米,确保存量违建拆除率在64%。四是开展“三改”大提升行动。1-9月份,全县实施“三改”84.74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54.07%,三季度完成60.27万平方米,占完成数总量的71%。其中,旧住宅区改造累计完成2490户,面积36.94万平米,完成率184.7%,预计位列全市第2;城中村改造累计完成1338户,面积22.66万平米,完成率151.1%,预计位列全市第6;旧厂区改造累计完成9个,面积25.14万平米,完成率125.7%。行动期间,以城北村A、B区拆迁工程作和新场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为重点,以台州维多离合器有限公司、新荣鞋厂等厂区改造为核心,有序推进三改。比如,城北村已完成老村区98%以上旧房拆迁工作,目前新村新建面积10余万平米,建楼工程还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新场小区改造突出对小区绿化、设施配套、立面改造、管线下地等方面进行加强,改善了居住环境。

(三)专项整治抓攻坚,形成共同推进之势。主要有三方面专项整治:第一,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回头看”整治工作。经过摸底,全县共排摸出849起案件没有执行到位,建筑面积66.33万平方米,且全在国土部门。这些案件按违法用地性质分为7类,其中,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最多,有442宗,建筑面积31.26万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次之,有261宗,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252宗,建筑面积17.21万平方米);公益性项目87宗,建筑面积13.19万平方米;商服用地34宗,建筑面积2.56万平方米;设施农用地22宗,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宗教用地2宗,建筑面积0.13万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1宗,占地面积2.23万平方米,无建筑。根据摸底情况,要求国土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分解任务,联合乡镇(街道)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进行整改,需强制执行的,依法执行到位。考虑到案件量多、执行难度较大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单个执行起来效率慢,效益低,国土部门根据违法用地实际情况,对未执行到位行政处罚案件拟作如下处置:1.对于442宗农村个人住宅案件,若符合现阶段审批条件,且建房符合城建、国土规划的,根据浙政办发〔2014〕73号文件有关规定予以补办建房审批手续;其余部分列入缓拆项目。2.对于87宗公益性项目,考虑到其具有社会效益性,能够补办手续的尽量予以补办;对那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9月底前坚决予以拆除。3.对于261宗工企项目,企业用地为低效用地的,或者企业建设均符合城建、国土规划和产业政策的,予以补办手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拆除。第二,推进村级集体违建整治行动。对于村级集体违建整治工作,坚持“乡镇(街道)为主、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9月份组织动员各村(居)全面排查村级集体建筑。目前全县374个村(居)已完成排查申报,登记村级集体违法建筑232处,面积146624平方米,其中,违反土地规划的有2处,面积8588平米,违法建设规划的61处,面积11409平米,两规均不符43处,面积36378平米。按类别分,公益性违建224处,面积130481平米,经营性违建8处,面积4346平米。接下来,根据村集体违建分类处置原则进行处置,属“创无”乡镇(街道)的,必须在检查验收前拆除到位,不属于的,在12月15日前拆除到位。第三,开展“两路两侧”乱搭乱建整治行动。根据省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列举的“问题清单”,该县有40个问题,涉及乱搭乱建的有16个,其中,铁路沿线(杭深线)15起,公路干线(甬台温高速)1起。省、市部署“两路两侧”专项整治工作后,该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创建办、县生态办为牵头单位,负责“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具体工作。县改拆办协助做好乱搭乱建拆除整改工作,7月17日,在乡镇(街道)整治的基础上,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38起,还有2起因涉及拆违程序,只有部分拆除,还处在处置过程中。同时,部署开展了全覆盖、地毯式的排查,对铁路和县道以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排查问题267起,已整改到位250起,整改率为93.6%。

        (四)强化保障抓攻坚,形成一抓到底的工作形态。主要有五方面保障:一是再动员再部署。6月份以来,该县召开了3次全县工作推进会,会上邱士明县长作重要讲话,郭海鹏副县长部署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各单位抓落实、求突破,形成了一抓到底、善作善成的工作氛围。二是调整改拆办人员。按照“人员到位、精力到位、责任到位”的原则,由县里抽调5名专职人员到县行政中心实体化办公,负责全县“三改一拆”行动具体事务,行政执法局抽调5名人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调整充实县“三改一拆”办公室力量,有利于强化各项保障,充分发挥好协调和抓总的作用。三是实行半月例会制度。每半个月对各乡镇(街道)的拆违、违法建筑调查摸底、拆后土地利用工作进展情况(三张表)进行统计排名,把情况通报全县;并在县行政中心召开全县“三改一拆”主任会议,掌握工作动态,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四是加强督查问责。加大督查频率,通过领导督评,重点督办,考核督查的方式,推进工作落实。三季度开展了3次“推磨式”督查。督查共抽调39人次(其中,乡镇(街道)21人次),采用实地踏看、检查台帐等方式,分三组每月对各乡镇(街道)拆除违法建筑、违法建筑调查摸底、拆后土地利用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全程参与。核查情况向县、乡镇(街道)主要领导通报。郭海鹏副县长也多次带队先后到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国土局以及海润、蛇蟠等乡镇(街道),对全县“三改一拆”、调查摸底、拆后利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五是实施逐月综合排名。采取量化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拆后土地利用、信访维稳、宣传报道等“三改一拆”行动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逐月考核排名,通过短信提醒警示;对工作推进缓慢,未能完成节点计划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负责人,一律由纪委、县领导约谈。(三门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