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分类推进广告监管成效显著

13.11.2017  17:12

  今年以来,针对以传统广告媒体、新兴广告媒体为载体的虚假违法广告抬头的现象,三门县局按照“电视、户外、互联网、社区”等4类分型,创新载体,提升广告监管效能,成效显著。截至目前,该局共监测各类广告1047条次,其中网络广告467条次,巡查户外广告441余条次,立案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57件,责令整改广告经营单位34户,开展行政指导90余次。
   一是开展“园地式管理”,规范电视广告信用培育。 以在三门电视台创建了该县首个广告“品牌港”栏目为契机,试点与三门电视台广告部合作,对电视广告发布开展“园地式”培育管理。指导制定《“品牌港”广告刊登流程》,实行“联网核审”,由广告部将“品牌港”广告发布内容抄告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审查经营户经营范围和广告用语,确保广告发布内容真实规范。截至目前,共规范电视广告586条次,其中,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类别广告65条240余处。
   二是建立“纵横站点”,强化户外广告监管。 建立局所联动的“纵向站点”,将户外广告的监测、查处等权力委托下放至基层所(分局),商广科、稽查大队队联合各基层所(分局)开展专项巡查。同时,部门联动建立横向执法站点。联合城建等部门成立“户外广告及牌匾整治规范办公室”,在广告形式设计上由城建审批,广告内容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把关。近日,围绕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共清理牌匾、高空悬挂物、车身媒体广告等不规范广告94条,联合查处主干道沿线虚假违规发布广告案件2起。
   三是实行“信息互联”,剑指互联网广告监管。 因互联网等新媒体广告监管取证难、追究难,该局加强与通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联动,建立违法广告证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共同举证责任。约谈移动、联通、电信等三大通信运营商短信发布短信负责人,告知其有义务提供违法广告发布者真实信息、违法记录及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同时,积极与公证处协调,对借助网络定向监测手段取证的网络违法证据先期公证,提高证据效力。目前,共监测各类网络广告(包括行业短信和商业短信)700余条次,督促修改涉嫌违法的短信38条次。
   四是对接“三大主体”,防控社区虚假广告。 针对社区频繁出现免费体检、宣传展台、小广告等形式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接广告公司、社区居民、物业管理“三大主体”,在蟠龙、石羊、龙山、广润4大社区,开展“识别抵制虚假广告进社区”活动。对接广告公司,组织24家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召开广告行政约谈会,对监测发现的擅自发布、发布内容与登记不一致等9大问题进行分析点评。对接物业管理,由物业管理员按法律法规和社区管理要求,先行审查社区广告,及时制止和清理违法广告。已清理医疗服务、招生、房地产等虚假违法广告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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