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三举措抓好政府投资审计协审单位管理

15.10.2015  08:52

 

随着政府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购买社会力量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开展审计工作已成为新常态,今年以来,临安市审计局强化对协审单位的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提供了保障。

一是抓好对协审单位的选聘。中介机构规模有大有小,技术力量有强有弱,“择优我用,用所之用”是关键的问题。为杜绝人为因素干扰中介机构的选聘,该局实行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协审单位选聘对象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以及选聘的组织程序、方式方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好协审单位。

二是抓好对协审单位的日常管理。中介机构被选聘为政府投资审计的协审单位后,他们在开展政府投资审计时,实际上履行的是政府审计的职能和职责。因此,该局按照对审计人员管理的要求,从制度上加强对协审单位的管理,业务上,按照审计条例、审计准则、审计程序等规范他们的审计行为;同时,对协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求不仅仅是数据的增减,还要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审计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审计机关在通盘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时作参考。廉政上,则按照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方式、内容和要求予与制约。

三是抓好对协审单位的控制。一方面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临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价业务考核办法》,对协审单位的工作和业务开展情况有详尽的考核条目和相关的考核数据,明确违规现象不同情节有不同的的处罚,定期或不定期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抽查考核或全面考核,以此作为对协审单位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制约手段。另一方面,2015年准备对协审单位已审计过的项目进行抽查复审,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且明确告知各有关单位(包括国有公司)自行委托的项目,若发现中介机构审价结果存在问题的,可书面向考核单位提出,经核实后可纳入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