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

14.05.2015  10:06

  4月30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农业厅联合在西安召开《陕西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办法》已经省政府2015年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3月18日由娄勤俭省长签署省政府第182号令发布,
自5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在介绍《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时指出,陕西省耕地质量总体不高,中低产田占到耕地总面积的八成左右。基础地力低、农田设施差、地力建设投入不足、面源污染是当前耕地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办法》以解决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为主导,对耕地质量保护的适用范围、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耕地质量建设及保护措施、监督管理和质量评定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对于建立健全耕地质量保护制度,保护耕地资源,保护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农业厅副厅长王振兴就贯彻落实《办法》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深化改革、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办法》的贯彻执行。二是按照建设、养护并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提升耕地生产能力。三是以制度建设为核心,规范耕地质量管理,严格保护耕地质量。四是建立耕地质量保护协作机制和定期督查机制,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人民日报陕西分社、新华社陕西分社、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华商报等省内媒体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农业部门负责同志,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林业厅、水利厅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省农业厅所属各机构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