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海岛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09.12.2014  11:31
        《温州市海岛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温州市海岛保护规划》涉及海岛分区保护、分类保护、重点工程布局等内容,其中明确了温州市海岛将实行优化开发区 、适度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等四大分区保护及“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两大类别保护。
  该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4到2020年,展望到2030年。涉及的范围为温州市行政管辖海域范围内的所有海岛,即龙湾区、洞头县、平阳县、苍南县、瑞安市、乐清市行政管辖海域范围内的所有海岛,共700多个(横仔屿为温州市与台州市共有),其中有居民海岛35个,无居民海岛680多个,海岛总面积约163.3平方公里。据温州市海洋与渔业部门介绍,温州市的海岛除了少数被开发利用外,大多数仍然处于自然状态,没有受到破坏。由于受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海岛生态系统脆弱,生物种群相对孤立,生态平衡一旦遭到破坏就很难恢复,因此加强对海岛生态系统与资源环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此次规划明确了我市海岛将实行四大分区保护,分别为:优化开发区、适度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在分类保护中,分为有居民海岛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保护两大类。
  近年来,温州市对海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全市建立的海洋自然和特别保护区主要有5个: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西门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铜盘岛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南北爿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七星列岛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