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横山水库喜获“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9.01.2015  15:28

近日,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公布了一批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横山水库喜获“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横山水库自提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紧紧围绕“创文明单位,建和谐水库”的中心目标,以文明创建为契机,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水库防洪、供水等主要任务相结合,与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廉政建设、思想建设相结合,形成各部门同频共振,各级员工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创建管理过程中,充分依托道德讲堂等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有力推进了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亲水使者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着力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多姿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通过学习、培训、竞赛等形式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激发广大员工的干事创业的热情,增强单位内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推动了水库各项事业有好有快的发展。

今后,我们将以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为契机,承载荣誉,继往开来,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