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认真落实《松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依法提升安全生产实效

06.02.2015  09:37

      为认真吸取昆山事故教训,结合全县实际,自2014年6月制订《松阳县可燃爆粉尘、液氨制冷、有限空间、喷涂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来,我县在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以及船舶修造企业“三场所两企业”持续深入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止目前,共排查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49家;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30家,其中竹、木粉尘2家、纤维、棉毛织物粉尘16家、橡胶、塑料粉尘1家、其它粉尘11家;喷涂作业场所2家。专项整治过程中,共执法检查企业79家,限期整改企业3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