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 新年伊始就污染环境 罚!

11.01.2016  16:43

新年伊始就污染环境 罚!

2016-01-07  B1版

本报讯(记者 汪玲)1月4日,在萧山湘湖农场,一家名叫浙江湘湖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喷塑车间正在作业。但车间外的烟囱冒着浓烟,现场有一股刺鼻的油漆味。

监察人员进入该企业喷涂车间发现,这家企业没有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粉尘和有机废气直排;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排外环境。经调查,该企业没有相应生产工艺的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涉嫌擅自增加生产工艺和直排污染物污染环境。

监察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排污行为,进行整改,并对其涉嫌违法的行为立案调查。这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今年1月1日实施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根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该企业将面临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若不能补办出合法手续,该企业将面临停业、关闭处罚。

此次检查是2016年首次专门针对新法规定的燃煤废气污染、有机工艺废气污染等环境违法问题开展的重点专项执法,下一步全市监察人员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最严监管”要求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