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15年第十五批建筑业企业(专业厅局)资质延续的通知

14.01.2016  16:20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局:
  根据《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浙建〔2015〕5号)和《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建发〔2012〕259号),经审核,核准杭州禹茂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详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接文后到我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事宜。
  附件: 2015年第十五批建筑业企业(专业厅局)资质延续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