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浙江CPI同比涨2.8%

16.02.2017  02:32

    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1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8%。其中,城市上涨2.9%,农村上涨2.6%;食品价格上涨2.9%,非食品价格上涨2.8%;消费品价格上涨2.6%,服务价格上涨3.1%。

    促使CPI上涨的因素主要还是食品价格的上涨。与去年同比,鲜果价格上涨10.4%;水产品价格上涨8.6%;畜肉类价格上涨7.0%(猪肉价格上涨8.5%);粮食价格上涨1.1%;鲜菜价格下降8.5%;蛋类价格下降4.7%。

    从环比来看,1月份CPI环比上涨1.1%,主要受三个因素影响。一是受猪肉、水产品等鲜活食品价格上涨的拉动,食品价格上涨2.4%;二是受春节期间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影响,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洗浴、快递服务、装潢维修费价格分别上涨7.4%、4.9%、4.0%、3.1%;三是受寒假及春节期间出行需求增加的影响,飞机票、旅行社收费、以汽车租赁为主的其他交通费、旅馆住宿价格分别上涨44.2%、12.4%、5.7%、3.7%。

    另外,1月份浙江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4.3%,涨幅比上年12月份扩大1.2个百分点,这是自上年11月份同比价格止跌回升后,连续2个月涨幅扩大;环比上涨0.8%,连续7个月上涨。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9.8%,涨幅比上年12月份扩大2.9个百分点,连续3个月涨幅扩大;环比上涨1.7%,连续11个月上涨。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1月份CPI环比上涨1.0%,同比上涨2.5%;PPI环比上涨0.8%,同比上涨6.9%。

    对于短期物价走势,招商证券的研究报告认为,今年春节期间食品价格的涨幅低于历史同期春节的涨幅。由于南方的气候较为温暖,鲜菜涨幅小,预计春节后通胀会显著回落。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 葛小娥 记者 张云山        编辑:余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