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动真格,400辆“僵尸车”成功挪窝

23.06.2016  22:23

  “僵尸车”上经常会有搞笑的留言。(资料图片)

  等待拖移的“僵尸车”。

  被拖回来的“僵尸车”。

  6月17日下午4点,一辆道路清障车跟随着上城城管紫阳中队的车辆,驶入候潮路。

  紫阳中队的金教导员拿出两页纸,上面登记着8辆经数字城管核查过的废旧车辆,这些废旧车辆俗称为“僵尸车”,它们长期停在道路泊位内或公共空地上。

  对有牌照的“僵尸车”,城管部门前期已联系过车主,通知他们尽快把车开走。通知已经过去了10天,前一天城管队员去巡查,仍有4辆车停着没动,其中有两辆车都停在候潮路。

  “车子还不挪走,我们就没办法了,请交警帮忙来拖车。”金教导员说。

  5月18日,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启动“僵尸车”清理行动,市区范围内,已经有400辆“僵尸车”被清理。其中,城管执法部门劝离100多辆,强制拖离30多辆严重违法或找不到车主的废旧车辆。而杭州交警已处置了253辆“僵尸车”。其中有66辆车在被交警通知后自行驶离,另有187辆在联系车主无果后被拖移。

  对于那些招人烦的“僵尸车”,杭州“动真格”了。

   拖移

  分清职责“僵尸车”清理各管一块

  什么是“僵尸车”,《关于城区废旧车辆开展联合清理整治的通告》中明确规定,是指公共泊位、城市道路、居民住宅小区等停放的外观残旧、轮胎干瘪、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失去使用功能的机动车辆。通告给了这批车辆的车主10天自我清理期,从5月29日开始各城区、各部门陆续开始整治。

  据相关部门统计,市区范围内,光是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泊位、公共场所上的废旧车辆,差不多就有500辆。

  “僵尸车”的存在,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块牛皮癣,谁都知道它不好,但真正要管,市民很难找到相对应的具体管理部门,如果要走法律途径,又劳神费力。

  车主对停放“僵尸车”的理由,则主要集中于“保留车牌”、“存放货物”。小部分年份已久的“僵尸车”,交警已无法联系到车主,破旧不堪的车身外表,也早被各类贴条广告占领,俨然一块广告牌。

  这次的集中清理行动中,三个部门的职责分得非常清楚,居住小区内停放废旧车辆,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所在小区的物业负责联系车主,劝导其尽快挪走;市政道路两侧公共泊位上、违停在人行道上的废旧车辆,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置;如果废旧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上,造成违法的,由交警部门负责处置。

   免费泊位里的“僵尸车”让车主很着急

  文一路247号,耀江文萃苑门口有几个免费公共泊位。

  小区内停车本来就紧张,几个免费泊位自然成了香饽饽,居民每天都需要抢。但是,在泊位如此紧张的情况下,竟然还有一辆占车位的“僵尸车”,这让居民很着急。

  找物业,物业找不到车主,居民只能求助城管执法队员。

  5月底,副中队长黄作星带着队员去查看,找到了这辆红色的破旧车辆。“非常破,车上灰尘厚,四个轮子一点气都没有,明显停了很长时间。

  城管执法队员通过交警部门,联系上了车主,5月底的时候,车主表示,虽然车子很破,但还是要的,自己会开走。但半个月过去了,这辆破车仍在原地,小区居民急了。黄作星只好再次联系车主,车主犹豫了半天,说车子太破,不要了,让城管当作废旧车拖走。

  因为是集中整治期间,各个部门之间配合比较顺畅,黄作星就让交警部门帮忙将车子脱离现场,暂时安置在西湖区城管局的临时安置停车场内。“需要放置三个月,等公示期结束后,再作为报废车处置。

   处置

  拖移走的“僵尸车”暂时就近停放在停车场

  还是候潮路上,两辆废旧车辆都停在泊位里,与前后停放着的车辆一比较,不难看出它们饱经风霜。

  候潮路是连接着居民小区的一条小路,路两侧都划有停车泊位,但并不收费。金教导员说:“车主一是考虑车子停在泊位里,不会被抄牌,二是因为泊位不收费,长期停感觉问题不大,所以这些小区周边的小路就成了废旧车比较集中的地方。

  牌照为“浙A42*20”的小型皮卡前挡风玻璃堆起了一叠树枝,车子后面的斗里装满了各种垃圾,有窗帘、木板、海绵、钢管等,附近装修的店家似乎把它当成了垃圾车,直到装不下为止。另一辆废旧的面包车没有牌照,车身都是结成块的泥斑,掉了好几块漆,副驾驶的车门能打开,有些人把垃圾往车里塞。

  “这两辆车子不知道停了多久,你们早就好来拖了!”看到清障车开来,路过的居民说。

  由于这两辆车都停在泊位里,前后都有车辆,拖车难以进行。清障车的驾驶员先联系前面车辆的车主,请他们来挪车。不巧前面车子的车主不在附近,城管队员只好使劲把废旧车往后推,才拖上清障车。

  清障车将废旧面包车拖至鼓楼停车场,金教导员说:“每个区各中队按照就近原则,把车辆统一拖到停车场停放。

  在鼓楼停车场靠里一角,已经停放着近10辆废旧车,有些车辆连车灯、窗玻璃都没了。为了节省空间,新拖入的废旧车与原有的废旧车紧贴在一起停放。

   无人认领的“僵尸车”按无主财物处理

  杭州交警告诉记者,对于在市政道路上违法停靠的这批“僵尸车”,交警的处置方法是建立在“处置违法停车”的基础上的。“我们也是在日常的违法整治中,同步对‘僵尸车’进行排查梳理工作。

  在流程上,交警部门会首先调查清楚“僵尸车”的具体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僵尸车”被拖移后,交警部门会根据车辆种类的不同,做出不同的处理。譬如对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报废车辆,交警部门会同车牌核发地车管所联系,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对于未悬挂号牌、使用伪造号牌、逾期未检验、5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等情况的车辆,会开强制措施凭证,并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将强制凭证送达车辆所有人。

  如果“僵尸车”只是违法停放,交警则会按照违法告知流程,向车主告知车辆被拖移后停放的地点。

  “从表象上看,‘僵尸车’仅是违法停车。但追究下去,车辆又分出这些不同情况。我们必须在处理流程上充分调查取证,使整个处置过程严格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杭州交警说。

  取证完结、告知车主等流程结束后,接下来就是对车辆进行最后处置了。车辆所有人前来接受处理,就必须对“僵尸车”存在的所有违法行为进行了结。若“僵尸车”最终无人认领,则将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在通知原主、当事人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之规定被处理。

   长效管理

  小区内“僵尸车”怎么管

  “僵尸车”如何界定

   问题一:小区内拖车的执法主体是谁?

  在这次集中清理行动中,市政道路两侧泊位内或者违停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的“僵尸车”,清理还是比较顺利的。但是,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车”清理,却遇到了难题。而小区内的“僵尸车”,往往又是市民意见最大的一块。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小区内长期停放的“僵尸车”,没有太好的办法。“集中整治阶段,我们已经落实城区内的各个物业公司负起责任,遇到类似情况或者是居民投诉,尽快找到车主,并第一时间劝导车主们将车子移走,保证小区居民的权益。”可是一旦遇到车主联系不上,或者是不配合的,小区物业也确实很难使得上力。

  上城区是老小区比较集中的城区,居民小区内停放着的废旧车数量也不少。有的小区是半开放式的老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停车不用付费,同时属于交警和城管的执法盲区,“如果要拖车,那这个拖车的执法主体是谁?”上城城管紫阳中队中队长孙志刚表示,对于这些废旧车辆,现在仍没有什么好办法。它占用着小区居民的公共空间或停车位,这也成为困扰社区的一个头疼难题。

  记者为此咨询了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史建兵。

  史建兵说,任何财物,包括城市废旧车辆,只有所有者自己有权来处置。但如果某人长期占用小区内的公共泊位,业主或者是由业主委员会起诉对方侵占公共利益。因为所有业主对小区内的公共停车泊位(不包括已买卖和租赁的),都共有权。“如果长期侵占泊位,居民可以向法院起诉,车主需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二:怎么认定这是“僵尸车”?

  “清理的废旧车辆里,大部分车子都要报废了,有些车子连车架号都没有了,或者无牌照,根本找不到车主。”紫阳中队中队长孙志刚说,他曾接触过一位废旧车辆车主,将车停放在公共空地上,正好是执法盲区。车主透露,把车子报废最多能拿个一两千元,还不如当成仓库,拿来装东西。

  在执法过程中,废旧车辆的认定仍然是困扰他的一个难题。“有些车主可能出差一两个月,车停着从外面看已经非常脏了,但这并不是废旧车。怎么认定它是长期停放的废旧车,仍然比较难。

   问题三:公共泊位里的“僵尸车”怎么办?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清理停在公共泊位或者公共空间内的“僵尸车”时,他们执法还是遇到了不少法律空白,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废旧车子长期停放,很难将其界定为报废车辆,第一时间将其拖走;还有车子如果没有违法,他们也很难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第一时间处理;还有强行拖移的车子,还需要地方安置,停车场也很难找。

  有城管执法队员建议,是否能出台地方性法规,如果废旧车辆在某个公共区域内停车,超过一定时间,便可以由执法部门临时拖移,从而腾出停车位,提高泊位周转率,缓解交通拥堵压力。

  如果你对整治“僵尸车”的长效机制有什么建议,欢迎你致电本报热线85109999。

   提醒

  如果你遇到“僵尸车”,影响了你的生活,可以通过这些方式联系相关部门:

  如果你发现居住小区内停放废旧车辆需要清理的,可联系所在小区物业,由物业公司联系车主;

  发现停在市政道路两侧公共泊位上、违停在人行道上的废旧车辆,可联系市城管委(热线电话是96310、12319);

  发现废旧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上的,可联系交警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