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合作协议》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厅办函〔2017〕23号

29.03.2017  03:43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合作协议》内容,现将《协议》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请按照分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全面实施富里“万亩水田”垦造工程

  抓项目质量和进度,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富里“万亩水田”项目垦造工程量,确保完成新垦造水田的50%验收入库。

  牵头单位:厅耕保处

  配合单位:省土地整理中心

  二、实施耕地质量提升等土地整治工作

  根据《衢江区耕地质量等级提升专项规划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实施精准型耕地质量提升工程,2017年实施5万亩试点任务。加快推进废弃园地改造水田工作,2017年力争完成5000亩任务。

  探索富里垦造水田模式升级版,在浮石街道姜家坞区块引入PPP模式,实施垦造水田6000亩以上。

  牵头单位:厅耕保处

  配合单位:厅规划处、地籍处、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省土地整理中心

  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坡地村镇”建设

  结合下山脱贫、地质灾害搬迁及“钙产业整治”等,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进衢江区“改村提升”工作试点,在全区选择10个以上村推开,实现农民建房“耕地零占用”。

  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启动全区78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2017年确保完成威胁30人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15处、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16处,合计消除31处,减少威胁408户1516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其余47处。通过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1000亩。

  牵头单位:厅耕保处

  配合单位:厅地环处、规划处、利用处、省土地整理中心

  四、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即农业地质调查)及成果应用

  全面完成莲花、全旺、高家等现代农业园区、新垦造水田项目区、富里“万亩水田”垦造区等区块的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建立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数据库和质量档案,并与农业部门合作,将地质调查数据、土地性质等制成二维码,纳入到衢江区“放心农业”建设中,实现土壤质量源头可追溯。

  牵头单位:厅地勘处

  配合单位:省地质调查院

   五、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全面启动石灰岩与方解石矿山整合工作,与整合区范围内矿山签订整合协议,完成两个地下矿区和一个露天矿区整合工作,与整合范围外矿山签订到期关停协议,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全部关停整合范围外的矿山;对关停矿企进行土地复垦,2017年计划完成200亩废弃工矿用地复垦任务;启动上方镇石灰岩资源综合调查研究项目,制定评价指标,编制工业用途矿石分布图。

  牵头单位:厅开发处

  配合单位:厅地勘处、储量处、地环处

  六、国产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应用

  应用国产卫星数据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监测,探索遥感高分辨率数据辅助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并制作乡镇级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挂图,服务基层土地管理的日常决策。

  牵头单位:厅耕保处

  配合单位:厅规划处、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省土地整理中心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合作协议》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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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7-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