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将实行“1+X”联合审批

26.05.2016  11:03

      5月16日,省质监局联合省法制办、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卫计委、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联合审批的实施意见》,将从6月15日起全面实行检验检测机构“1+X ” 资质联合审批。
      自此,检验检测机构要想进入行业领域开展检验检测,不再需要先取得质监部门资质认定证书后,再分别申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资格许可。只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供一套申请材料,提交一次申请,接受一次现场评审,即可同时取得资质证书。行政审批所需时间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为30个工作日,现场技术评审时间也大大缩短,极大地减轻了机构负担,最大程度地释放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
      在“1+X”联合审批模式下,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多项资质审批时,只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供一套申请材料,提交一次申请,接受一次现场评审,即可同时取得资质证书。
      目前,浙江省共有检验检测机构1558家,其中机动车安检机构128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130家,涉及25个政府管理部门和19个检测领域,共有各类证书1969张,其中计量认证证书1527张,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147张,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证书165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审查认可证书130张,是服务浙江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质量技术基础。
      自去年9月以来,省质监局会同省法制办、编委办加快推进此项改革工作,通过座谈会议、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研究制定联合审批目录范围,梳理设计联合审批流程,建立“一网受理、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统一发证”的联合审批模式,率先推行检验检测机构“1+X”资质审批改革。
      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联合审批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合审批事项目录,确定质监、交通、水利、农业、卫计、安监、公安厅等7个部门10项审批事项纳入联合审批范围。统一规范了所有联审部门和联审事项的审批方式、审批时限、申报材料清单等,明确联合审批程序,形成标准化审批体系。统一证书要求,在质监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首页上加载其他各部门审批信息。
      建立联合审批平台,强化技术支撑。通过调研需求分析、梳理审批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联合审批平台,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形成网上全流程审批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为实现联合审批提供技术支撑。实现分级管理,根据各审批部门现状和需求,审批权限覆盖省、市、县三级审批部门。实现审批流程透明化、全过程实时监控、各审批部门之间信息共享。
      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夯实基础保障。变原各部门各自受理为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受理,设立网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联合审批”专属窗口,简化申请材料,申请人使用一套表单,不再需要向各部门重复提交相同的申请材料。变原各部门多头评审为一次评审,减少重复评审,由质监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牵头组建评审组。变原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统一各环节审批时限,明确行政审批时间为30个工作日。变原各自发证为平台统一发证。
      近年来,浙江省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领域率先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打出“放管服”组合拳,推行浙江政务服务网全流程一站式无纸化审批模式和“五个零”工作机制,开展资质认定“当场许可”试点,在行业和社会带来了持续深化的积极影响,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出来。主要特点有:
      多口归一,联合评审。以浙江省质监局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制度为基础,将交通运输系统的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资格许可、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水利水利系统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农业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卫计系统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安监系统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局;公安系统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专指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质监系统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质核准等7个省级行业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审批业务,整合到统一的浙江政务服务网审批平台,实现“一网受理、联合评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其他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行政许可项目,条件成熟的报请省政府批准后纳入联合审批范围。
      简捷高效,方便企业。第一,审批标准化。所有联审事项的政策、流程、申报材料统一标准,统一规范,避免审批自由裁量。第二,流程一体化。由原来各行业部门各自受理改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联合审批”窗口统一受理,使用一套表单,推行“三简”(办事流程最简、操作页面最简、申报材料最简),方便企业操作。第三,评审统一化。由质监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组建现场评审组,减少各行业重复评审,统一各环节审批时限。
      统一证书,资质延续。第一,实行一张证书。各部门对通过审批的检验检测机构,将证书和附表信息推送至审批平台,由平台统一核发资质证书。质监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首页上加载其他各部门审批信息。第二,实行资质延续。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资质有效期到期时,申请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联合审批”窗口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各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规章对资质延续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继续核发相关资质证书。
      主要举措有:建立“互联网+资质认定”审批平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和管理对接,省级各审批部门涉及联合审批事项所需的详细文件资料清单、办事流程等在平台上公开,方便申请单位及相关人员操作。建立省级各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及时解决联合审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形成联动工作格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纵横联动协管体系,加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联合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2016年05月24日 人民网浙江频道    http://zj.people.com.cn/n2/2016/0524/c370990-28393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