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积极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

21.10.2015  16:07

2015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绍兴市积极贯彻落实浙扶贫〔2015〕7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扶贫日”主题,突出扶贫的社会参与性,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以“五个一”为抓手,开展了“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事业。 一是进行了一次工作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省里对“扶贫日”活动的工作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扶贫日”有关活动的通知》(绍市委农〔2015〕16号),要求各区、县(市)和有关扶贫职能部门,积极行动起来,立足自身实际,开展扶贫助贫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 二是出台了一个重要文件。 市委、市政府于10月12日出台了《关于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普遍较快增收的若干意见》,通过深入开展产业开发、创业就业、结对帮扶、社会救助、服务提升、改革创新“六大工程”,力争到2017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7000元以上。 三是开展了一次集中慰问。 要求市级结对部门(单位)在“扶贫日”到来之际集中向贫困农户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同时倡导社会企业和爱心人士也积极参与慰问。 四是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 由市农办、市统计局组成督查组,赴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对今年扶贫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家庭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消除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对台帐资料进行了检查核实,对4600元以下农户增收情况进行了入户抽查,在上半年已全部消除4600元以下农户的基础上,作好巩固提升工作,防止下半年出现返贫现象,确保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任务。 五是开展了一次职能扶贫。 发动有关部门,开展职能扶贫活动。开展了“健康扶贫”活动,为因病致贫农户提供现场义诊服务,进行健康指导;开展了“教育扶贫”活动,扎实做好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利用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挂牌契机,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学生资助工作及相关资助政策,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上报、经费下拨等工作。开展了“金融扶贫”活动,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特惠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以“丰收爱心卡”为载体,真正让有资金需求的低收入农户都能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截至9月底,绍兴市各农信联社已累计发放丰收爱心卡12.06万张,有力的促进了低收入农户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