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首次运用网络公证电子证据查办案件

30.03.2016  17:55

 

  近日,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首次运用法定第三方网络公证平台公证的电子证据查办一起某房地产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网络广告案件。

  近年来,由于网络违法行为电子证据存在即时发布、容易修改、易灭失、难保存的特点,网络违法证据的调查取证难一直困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日常网络巡查和办案工作流程首次运用公证机关开发使用的网络公证客户端(“公证云”APP和在线公证平台)对电子违法证据进行保全和公证。使用该平台可实现手机和PC端操作,对发现的网络违法证据实现实时保全,避免当事人通过修改或者关闭逃避处罚。同时,对当事人拒不承认的网络违法证据,可以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予以证明。

  通过网络公证平台公证电子证据,实现了电子证据的实时保全、公证,可以运用到商标侵权等案例市场中间价格的调查。既有利于补强证据效力,又有利于规避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实现执法取证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