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成功调处一起万元家具消费纠纷案

08.11.2016  20:03

  近日,龙游消保委成功调处一起价值10万余元的家具消费纠纷案。

  10月21日,龙游消保委接到一起消费投诉,投诉方江苏人陈某称2016年10月16日在位于龙游县浙江某家具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家具(包括家具6件套和电视柜),总金额为100380元,购买时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并预付了定金50380元。投诉人陈某在购买后电话联系销售员想将6件套中的小茶几换成大茶几,销售员表示换货需补差价,并报价118380元。后该公司发现此报价未除去小茶几的价格,因此销售员及时联系投诉方并表示之前报价有误,更换大茶几只需补5000元差价,总价105380元即可,但投诉人陈某认为被投诉方浙江某家具有限公司多次报价且价格浮动较大,该公司售价可能存在猫腻,要求退款退货,但被投诉方认为双方已签订合同,定金也已支付,投诉人无理由退款退货应属违约,不同意退款退货。投诉人陈某在与被投诉公司协商未果后,遂向龙游消保委投诉。

  接获投诉后,龙游消保委当即分别与投诉人及被投诉方的公司负责人联系,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详细了解消费、协商过程及当事双方争议所在,经对被投诉方的差价报价过程再三确认后,调解人员发现投诉人同销售员在洽谈小茶几换大茶几差价时,因购买合同中未注明套件中每件家具的型号单价,销售员在未确认细致的情况下导致报价错误,后虽主动联系投诉人说明情况,重新报价,但投诉人对被投诉方多次报价价格浮动较大从而对产品价格产生疑虑。结合实际情况,虽被投诉方多次报价存在误差,但被投诉方及时积极联系投诉人挽回过错,为及时解决纠纷,调解人员以合同为调解切入点,依据《合同法》中有关定金方面的法律知识,向投诉人分析签订合同预付定金后,无故不履行合同利害关系;同时与被投诉方积极沟通,体谅消费者的情绪,尽量组织引导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往差价补贴数额方面协调。经多次协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完成交易;同时被投诉方承诺免补差价,即可将投诉人购买的家居套件中小茶几更换为大茶几,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至此,该起消费纠纷圆满调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