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成功争取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实现开门红

12.03.2015  13:36

  近日,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确定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的通知》,龙泉市入选其中,成为浙江省唯一被列入的地区。

  据了解,此次国家林业局共设立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22个,龙泉市将在改革试验任务中具体承担3项任务,为深入推进全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创造新经验。一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试点;二是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三是完善财政扶持制度试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龙泉市开展试验研究、大胆探索实践、锐意创新机制,积累了有益的做法,创造了新鲜的经验。继实行林业“三定”、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山林延包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又一举开创“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林业一本图、村级惠农担保合作社、林地信托”四项全国林改先河,有效破解了林地流转瓶颈等全国性林改难题,盘活了农村资本市场,获得国务院、国家林业局、省、丽水市等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仅2014年就有32个市县到龙泉考察调研,并吸引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等10余家全国媒体多次报道龙泉林改工作经验。特别是该市创新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被写入政协全国委员会向中央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呈送的报告,该制度的核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内容,被中办发〔2014〕61号《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采用。(龙泉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