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民国龙泉司法档案”成功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14.05.2015  11:43
近日,经“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评审,龙泉市档案馆申报的“龙泉民国司法档案”成功入选第四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是浙江入选的唯一一个项目,成为浙江省第九件国家级档案文献。

晚清民国龙泉司法档案”共计1.7万余卷88万余页。时间自清咸丰八年(1858年)至1949年,横跨近100年历史,记录的诉讼案件超过2万个,是目前我们民国时期保存最完整、数量最大的地方司法档案,清晰记录了中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从传统到近代变革的完整过程,反映了中国近代地方社会结构、经济形态、家庭婚姻、民众观念等方面的变迁,具有相当高的学术价值和无可替代的社会价值,尤为可贵的是其蕴涵的法治精神可为“法治浙江”建设提供直接的档案参考。“晚清民国龙泉司法档案”的发现,被历史和法律学界专家学者誉为我国继巴县档案、台湾南部县档案之后,历史时期司法档案的又一次重大收获。

目前,《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第一辑、第二辑已相继出版。第三至第五辑档案整理出版工作正有序的展开,预计在2018年前可完成全部《选编》五辑共100册的出版任务。下一步,龙泉市档案局将积极争取国家最高法院的支持,力争将龙泉司法档案列入大陆与台湾司法档案交流项目;立足成功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的基础上,将龙泉晚清民国司法档案推向世界,申报世界记忆名录,如能成功申报,将进一步提高龙泉晚清民国司法档案的知名度,实现龙泉晚清民国司法档案国际化的抢救、保护与利用,丰富人类的记忆,提高人们对文献遗产的重要性和保管必要性的认识。同时,龙泉市将成为双“世遗”城市,浙江省也将实现在世界级文献遗产名录零的突破。

 

龙泉市档案局    毛琼洁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