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父母早产丢弃龙凤胎案 其父犯遗弃罪被判缓刑

29.10.2014  22:14

  中新浙江网10月29日电(记者张茵 汪恩民实习生陈增杰 通讯员鹿轩)今年6月,一条关于在温务工的年轻夫妻丢弃早产龙凤胎的新闻在网络盛传,谩骂声四起。案件背后的隐情让人心痛又无奈。10月28日下午,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龙凤胎婴儿的父亲张某涉遗弃罪一案。法院一审认定张某构成遗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初为父母的他们是幸运的 又是不幸的

  27岁的被告人张某初中文化,汉族,贵州黔西县人,2005年到温州后在一家鞋厂上班,每个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

  老婆吴某22岁,2009年到温州打工。两人婚后一直盼望早点生个孩子。吴某体质较弱,婚后两年终于怀孕了,一家人都非常开心,为了让吴某顺利生产,从其怀孕后就开始在家养胎待产。

  今年6月19日,吴某在温州某医院顺产产下一对龙凤双胞胎,儿女双全让张某、吴某的家人都很开心。可孩子的胎龄才27周,女儿比儿子早一点出生,两个婴儿心肺发育不良,出生后便在医院进行抢救。

  医生告知张某夫妇,小孩因为早产,发育不良,救治需要高额的医疗费。好不容易得来的孩子,虽然经济条件不好,张某说想尽一切办法借钱给孩子治疗。

   以为小孩死了 按照风俗习惯扔到山上

  6月25日晚上7点左右,医院电话通知张某男婴需要输入血浆,但其尚欠11754元医疗费,要求其及早缴纳积欠的医疗费否则会耽误治疗。

  张某说,自己赶到医院之后表明自己一时没有能力交纳11754元医疗费。院方告知张某如果婴儿不继续治疗出院之后没有呼吸机的救助,两个小时内就会有生命危险。

  “实在是没有钱,医生说小孩子就算是治好了也会有后遗症,于是我就打电话给老婆准备把孩子先带到表姐家养。”法庭上,张某表示和妻子商量放弃治疗的决定是自己几次三番求医院无果作出的。

  随后,吴某、张某的母亲喻某、吴某的二表姐宋A某、三表姐宋B某赶到了医院,办理孩子的出院手续。宋B某叫来自己的老公刘A某、亲戚刘B某处理善后。

  因吴某刚生完孩子,身体虚弱,张某怕她看到孩子会伤心,办完出院手续后便先行离开医院。

  喻某、宋A某各自抱着一名婴儿与宋B某、刘A某、刘B某打了两辆出租车来到宋B某的住处。

  下车的时候,喻某、宋A某摸了一下孩子,发现孩子全身冰冷,以为孩子已经死掉了。

  “按照我们老家的风俗习惯,小孩死了,是要扔到山上去的。”张某说。

  宋B某在附近的垃圾堆里找来一个编织袋,喻某、宋A某分别将孩子放入袋中。由刘A某、刘B某开助力车将两名婴儿往山上送。为此,喻某还给了二人一个装有130的红包。

  刘A某、刘B某在往山上的途中,被巡逻队员查获。巡逻警察问二人编制袋内是何物品时,二人回答是被子。打开编织袋后,忽然传来一阵婴儿的哭声,警方遂控制住二人。此时,男婴已死亡,女婴尚存活。

  经鉴定,该名男婴为超低出生体重儿、发育不成熟引起多脏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知道自己干了傻事 积极治疗存活女婴

  被民警查获后,女婴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6月26日,张某被警方刑事拘留。8月1日变更为监视居住。

  张某回家后,一面安抚倍受打击的妻子吴某,一面想方法救女儿。

  “恳请法院能够盼我缓刑,我女儿前天刚出院,今天又发高烧……”张某说,女儿体质很差,经常生病,现在他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

  辩护人向法院提交了张某妻子吴某的医疗证明书,证明吴某现在又怀孕了,又提供了一份张某女儿在医院治疗的情况。辩护人认为,造成龙凤胎男婴死亡并非张某自愿,是制度的不健全导致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法院认为,张某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两名婴儿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指使他人意图将两名婴儿丢弃,致使一名婴儿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鉴于张某归案后坦白,结合他的犯罪动机、犯罪情节以及其恢复人身自由后积极治疗女婴的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遗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庭后,经办此案的公诉人介绍,现张某申请,鹿城区政法委已向其发放了5000元救助金,目前女婴的治疗基本依靠这笔司法救助金维系。综合全案情况,公诉机关对涉案其他人员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