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黎明调研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04.2020  18:10

  本网讯 4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带队赴宁波市调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梁黎明一行实地考察了镇海区疾控中心、鄞州区人民医院医共体东部新城分院、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细询问了核算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发热病人收治、分区分级防控、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等情况,亲切看望了部分援鄂医疗队员。调研组分别在宁波市、镇海区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情况的汇报,与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社区工作者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梁黎明对宁波市和镇海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表示肯定。她指出,宁波市紧跟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及时果断地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靠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有效遏制了疫情输入和扩散;“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弘扬了爱心城市的巨大正能量;“促消费、稳外贸、扩投资”,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赢得了主动;“法治保障+代表参与”,确保了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梁黎明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浙江考察,第一站就来到宁波,这是对宁波干部群众的鼓舞,也是巨大的鞭策。宁波要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三个地”的使命担当,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建设“重要窗口”的政治责任。要坚定信心、慎终如始、迎难而上、化危为机,全力以赴“两手抓”,奋力夺取“两战赢”。当前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精准做好学校复学工作;二是高度重视“无症状感染者”的排查防控;三是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化危为机;四是积极排摸、妥善处理涉疫纠纷。梁黎明要求,要认真检视公共卫生领域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及时做好我省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相关法规的立法修法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并加强公共卫生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公民树立卫生健康的生活理念,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的风险防控意识。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火林,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张国强,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金兴盛,省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苏长聪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