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黄衢南高速公路增设钱江源互通及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16.06.2015  22:29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黄衢南高速公路增设钱江源互通及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5〕108号)及开化县发改局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黄衢南高速公路钱江源段浙江侧交通条件,完善开化县区域交通路网布局,促进钱江源风景区开发,加快开化县北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黄衢南高速公路增设钱江源互通及接线工程。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增设的钱江源互通位于黄衢南高速公路开化县齐溪镇左溪村附近,在两省主线收费站之间(距安徽省桃林主线收费站约2.2公里,距浙江省主线收费站约14公里),设置一对定向匝道往返衢州方向,匝道长约1.2公里。全线设管理设施1处及配置必须的房建综合用房及设施,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约4.3公里。

  本项目是在已建成的黄衢南高速公路上进行增设互通工程,设计标准与原高速公路保持一致。项目主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4.5米;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单车道9米,双车道16.5米;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高速公路标准。

  三、项目总投资约1.37亿元,建设资金由开化县政府财政筹措解决。项目业主为浙江开化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五、项目的建设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建议下阶段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和节约土地。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建设厅、公路局,衢州市发改委,开化县发改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