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顺利通过2014年省“平安林区”验收

05.02.2015  12:15

  去年以来,黄岩区林特局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制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立足林区治安管理实际,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林区综合治理工作,在“平安林区”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顺利通过了2014年省“平安林区”验收。

   抓宣传入人心 深化林区治安意识

  黄岩区林特局结合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针对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涉林企业等主体,着力探索普法宣传新形式新机制,突出现代林业园区内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着力提升林特产业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

  同时,区林特局积极开展系统性平安创建活动,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培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普及林农的林业法律知识。

  在2014年4月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期间,开展了以“鸟语花香 共享生态文明”为主题的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组织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分别在宁溪、院桥等地展览了200多种国家和省级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吸引了数千市民前来观看。 

   保民安树形象 严惩涉林违法犯罪  

  结合不同时期黄岩区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去年,黄岩区林特局相继开展了“雷霆一号”暨平安清明森林火患火案清剿专项行动、代号为“2014天网行动”的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为“雷霆二号”的林区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和“雷霆三号”等一系列严打整治活动,查办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有较大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外,黄岩区继续实行四个“一律”措施,即烟花爆竹一律禁售;明火一律禁止上山;明火上坟、烧纸等一律罚款500元;禁火期燃放烟花爆竹一律拘留5天。在实施四个“一律”后,该区重点节日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成效明显,烧纸钱、香烛和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得到极大改观。2014森林消防统计年度内,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发生率远低于省市规定的1‰内和25次/10万公顷内。

   正规范促管理 构建森林生态发展体系

  近年来,黄岩区严格执行《浙江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规定》和木材运输证核发办理程序,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2014年全区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61份,办理木材运输证220 份,发证蓄积量6532立方米,林木采伐管理未突破限额。

  同时,黄岩区林特局做好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不定期地开展林地巡查,及时制止了新前剑山、头陀风水、北城马鞍山等地违法使用林地。

  此外,该局还深入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宣传以及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和驯养繁殖许可证的验审,全年救护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8只。

  去年,通过全面部署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防控管理工作,黄岩区新“四率”指标得到较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下。今冬明春枯死木清理工作已全面开展,检疫执法在有序推进。(黄岩区林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