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鹿山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14.09.2015  12:04

富阳区纪委检查组到鹿山街道三合村查看“三务”公开情况。

  近日,富阳鹿山街道9个村分别开展了第二季度“村务开放日”活动,共收到涉及规划、民生、监督、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32个,其中,属于村级解决的问题有24个,街道或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有8个。截至9月13日,当场解答或已解决问题24个。
  为落实“村务开放日”制度,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鹿山街道纪工委要求各村“村务开放日”前在公开栏张贴通告,并将每季度的“廉心报”发至农户手中,做好宣传发动,激发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监督的积极性。
  在“村务开放日”活动中,各村严格规范程序,从工作汇报、提出质询、现场答复、现场评议到结果公示5个环节,环环相扣。街道纪工委对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纳入“清廉指数”考核,杜绝避重就轻、应付了事。
  “村务开放日”活动结束后,街道纪工委对涉及上级多个职能部门解决的疑难问题,及时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或科室,明确责任人,明确解决时限,及时做好反馈工作。街道纪工委还随访参与活动的群众,咨询村干部承诺兑现情况,对有诺不践者进行问责。
  
   敢于担当,种好“责任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
  鹿山街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党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新区推进”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明确各科室、村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组织协调,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街道纪工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围绕落实“三转”(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认真履行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纪工委书记专职专用,不分管其他工作,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认真履行好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决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街道纪工委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今年以来,会同党政办、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地对机关干部上下班、值班、住夜等情况督查7次,对“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参加情况督查8次,并对各村“三务公开”栏信息张贴及“三务公开”平台信息发送情况督查6次。纪工委还组织各村监委主任交叉进村入户调查“村情廉心报”的发放情况。
  
   建章立制,筑牢“防火墙
  向制度建设要长效。今年,鹿山街道分别出台了《鹿山街道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年”活动计划》、《鹿山街道机关干部考核办法》及《村干部考核办法》等文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干部考核中,强化绩效考核和效能问责。同时,完善《采购审批制度》、《就餐标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好的制度离不开铁的执行。街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报账员例会、控制村级经营费用和备用金、推行村级账户收支短信提醒、强化支出转账、推行劳务派工单等制度。按照《村级项目资金第三方监管实施细则》,严格实行村级所有资金第三方管理,实行专户入账、出账管理。通过几年的创建,街道9个村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已全部到位,工作开展有序。今年,按区纪委统一部署,“276廉村工程”示范点分三年全面创建完成,今年是南山、三合、五四三个村。
  
   执纪问责,打好“组合拳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鹿山街道全面推行提醒谈话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管理。1至8月份,对街道、村两级干部提醒和谈话4人次,及时有效发挥了教育、提醒和监督作用。及时调查处理区纪委交办的96666效能投诉件3起;受理省委巡访组和区纪委转办的信访件10件,都进行及时调查核实并作了当面反馈。办理案件处理4件,开除党员2名,党内警告2名。
  针对重复信访件个别存在、村级小额工程项目监管力度不够等不足,鹿山街道党工委书记钟永明表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调处来信来访,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切实利用好家访制,通过走访排查,对一些重点信访户,街道纪工委将不定时地上门走访,及时掌握动态,化解信访矛盾。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又要着力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执行小额资源管理交易管理办法,强化村级项目监管。街道对村级项目工程建设,要作为重点风险领域加以防范,各类3万元以上(含自筹)工程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统一管理、统一运作,各行政村要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监管制度,村监会要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加强项目决策、工程变更、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拨付等环节监管,切实强化村级项目监管。(本站编辑 贾晓芸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