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小区半夜鸡叫扰民 业主们动用无人机找鸡

30.10.2015  11:15

  睡得越来越晚的现代人最怕什么?一只清晨打鸣的鸡。

  这可不是笑话。前段时间江北亲亲家园里的业主们就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到处找小区里每天凌晨打鸣的那只鸡。

  这一幕,又在鄞州的宜家花园重演了。昨天,有网友本地论坛上发帖说,宜家花园里也出现了这么只鸡。不堪其扰的业主遍寻不着后,动用了“大杀器”——无人机航拍,誓要张开天罗地网,抓到这只鸡。

  每天两次“夜半鸡叫”

  这幢楼的业主崩溃了

  昨天下午,钱江晚报记者联系上了发帖人钱先生。他是宜家花园的业主,也是小区业主QQ群的管理员。

  他为什么要跟一只鸡过不去?

  钱先生说,不是自己事多,实在是大家都受不了了啊。

  大概是两个星期前吧,有业主在业主QQ群里发言,问大家半夜有没有听到鸡叫。

  最开始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可能是他听错了,因为这位业主住得挺高,20多层,哪有鸡会飞得这么高。但是慢慢地,在群里说起这个问题的住户越来越多,描述得也是越来越具体。

  我们总结了一下鸡叫的规律。第一,每天晚上都很准时。第一回叫是在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咯咯咯”闹上一阵。等你迷迷糊糊睡到早上四五点的时候,它再闹一次。每天两次,风雨无阻。

  第二,鸡叫声真得很吵。别管你家玻璃窗有多厚,夜深人静照样挡不住它。我知道一位住户,家里面用的是里外两层的那种防噪音玻璃,也没用,关上窗户,半夜里照样听得到。

  第三,说听到鸡叫的住户,大部分是住在一期的9幢12单元,基本上都是高层住户。剩下的也都是住在离这幢楼不远。

  你想想,大家白天上班够辛苦了,晚上还要听鸡叫,谁受得了?

   跑到天台上去找鸡

  被狗挡住了去路

  宜家花园,毗邻宁波宜家家具商场。小区分为一期、二期两块区域,隔着下应北路,东西相望。2013年,小区一期开始交付。钱先生是最早入住的一批住户。

  他告诉记者,此前小区里有过住户私自养鸡的事。当时也是业主意见很大,觉得打鸣声太吵,鸡粪恶心。之后大家投诉到物业,不文明的行为很快就被劝阻了。

  所以这次又有了类似事件,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找到鸡在哪,再去向物业投诉一次。

  可是这次,事情没这么简单了。

  我们分析,是有住户把鸡养在了9幢12单元的天台上。天台上面积够大,地方也僻静,很少有人去,把鸡养在那里不会轻易被发现。

  我们就准备去找鸡。

  本周三,正好有朋友来找我,说起这事。我这朋友也是个热心人,当时就说一起去9幢12单位的楼上看个究竟。

  当时我们是坐电梯到顶楼32楼,然后走边上的消防通道上天台。楼梯还没走几步,就听到很大的动静从拐角处传来。还以为是养着的鸡,没想到,蹿出来的是一只大黑狗,凶得要命,冲着我龇牙咧嘴,叫个不停。

  这只黑狗比一般家里养的要大一些,身长大概是70厘米。它把路一拦,这楼我们是上不了,只能往回走。

  找鸡行动,失败。

   一怒之下出动无人机

  只拍到狗,没拍到鸡

  这下,钱先生几乎就能断定天台上有猫腻了。朋友也很火。一怒之下,他出了个主意,人上不去,不代表这机器上不去,走,到楼下“开飞机”去!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位朋友是个航模爱好者,平时就喜欢玩航拍,手头刚好有个无人机。

  航拍的过程没什么好说。无人机稳稳升空。通过镜头,天台一览无遗。钱先生也给记者看了当时拍下的照片。

  天台上,半搭着棚屋,那条凶悍的黑狗站在天台中央,威风凛凛。遗憾的是,无人机的镜头就是没有拍到鸡。钱先生猜测,鸡要么是躲起来没拍到,要么是被主人藏起来了。

  昨天,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宁波国骅物业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的情况,的确是9幢12单位32楼的一位住户把鸡养在了天台。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接到类似投诉。之前,他们曾劝过该住户,但是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现在该住户更是打起了“游击战”,让他们觉得分外棘手。本报记者包晓敏

  律师:

  无人机找鸡,合法也合理

  鸡的问题虽然没解决,但是钱先生用无人机来找鸡的事算是火了,网友都为他与时俱进的点子与创意点赞。

  只是,这种行为是否妥当?对此,钱报记者采访了浙江贞信律师事务所汪永强律师。

  钱先生和朋友为了寻找扰民的那只鸡,动用无人机拍摄,在汪律师看来,这是合理也是合法的。

  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无人机在公共场合拍摄,自然不至于有侵权的嫌疑。那如果拍摄过程中,拍下了周围邻居的镜头,那是否对邻居的隐私权造成侵犯?

  汪律师说,这要分情况。如果镜头里拍下的是居民日常生活的状态,那么是不构成侵犯隐私的。

  如果无人机的确拍到了比较私密的内容。但拍摄者没有将这些镜头公布,或者在公布时针对私密内容进行了处理,比如打马赛克等,那么同样不构成侵犯隐私。

  可是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有人发现无人机有侵犯他隐私的嫌疑,一怒之下出手毁坏了这个无人机,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对此,汪律师的解释是,一码归一码。如果发现隐私权受到了侵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是最好的手段。但是出手毁坏对方的无人机,那是损害了对方的财物,同样不合法,对方也可以要求维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