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 推动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

26.08.2016  08:05
  8月23日,省教育厅正式发布《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及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指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全新出炉的评价体系改变了以往“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高校评价标准,通过改革形成“综合+分类”的评价体系,以推动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水平。
  对高校实行分类管理,既是高校自身的要求,也是社会公众的要求。当前,不少高校同质化现象突出,同时,评估机构对高校的评价标准相对单一,而且又以学科科研评价为重。因此,2015年下半年起,省教育厅就着手研究制定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今年,省委深改办又将“推进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列为重点改革项目,目的是推动高校科学定位,实现“不同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建设任务、不同的政策支持、不同的考核要求”,到2020年,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
  “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对高校进行二维分类,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定位选择申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韩剑介绍。第一维度根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等因素,将高校分为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第二维度则根据学科门类、专业大类及专业数量等,将高校分为多科性和综合性。通过排列组合形成了6种类型,即综合性研究为主型、多科性研究为主型;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多科性教学研究型;综合性教学为主型、多科性教学为主型高校。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分别作为综合性研究为主型、多科性研究为主型等高校进行了展示。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起我省在本科高校试行分类评价管理办法。省级财政将根据分类排名等情况,对学校安排奖补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