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组长钱国伟到衢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及有关省属监所单位调研

22.12.2016  00:06

  12月12日至16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组长钱国伟到衢州市调研,实地走访衢州市司法局、省第一监狱、省第三监狱、省十里丰监狱、省十里坪监狱、省十里坪戒毒所、常山县司法局、龙游县司法局及若干乡镇司法所、司法鉴定所,深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监狱戒毒工作及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其间,通过召开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座谈会、现场察看并询问工作人员和管理对象,了解工作进展、基层状况、存在困难,同时广泛征询基层单位对省厅及驻厅纪检组的意见建议。钱国伟充分肯定各单位工作,特别是维护安全稳定、服务中心工作、罪犯监管改造和戒毒人员戒治教育等方面成效明显。就做好下步业务工作,钱国伟提出四点参考意见。 一是 始终坚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统筹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规范监狱戒毒场所和社区矫正管理,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和社区矫正人员守法守规。 二是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当地实际,创新管理、整合资源,完善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 三是 切实提升罪犯教育改造和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质量。加强研究、创新方法,坚持分类教育、科学戒治、人文管理,不断提高对罪犯和戒毒人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重新犯罪率和戒毒人员复吸率进一步降低。 四是 加快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互联网+”思维,统筹软件开发、注重应用推广,大力推进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创建和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就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工作,钱国伟提出六方面要求。 一要 层层压实“两个责任”。纪检部门是专责机关,但并非“包办”,主体责任应有之意包含监督责任。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总支)要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业务工作、队伍廉洁“两手抓”,切实履行好“双岗双责”。 二要 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问题查处越往后越严,作风问题损害的将是一个单位、甚至一个系统的形象。作风问题无小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一定要抓长、抓常、抓细、抓实。 三要 突出重点加强风险管控。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排摸监管执法、生产经营、物资采购、后勤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要 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通过认真学习宣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明确红线底线,纠正认识误区,做到严格自律。 五要 强化机制制度执行力。机制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既要健全机制制度强化权力制衡,更要加强对机制制度执行的监督,确保执行到位,真正把权力关进机制制度笼子。 六要 加强联络沟通。驻厅纪检组对全省系统内的纪检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驻厅纪检组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经验、反映问题,共同做好反腐倡廉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