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少年在学校纵火致23死

18.08.2020  11:21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17日,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裁定一名因纵火导致23人死亡而被控谋杀的少年有罪,但因当年犯案年龄未满18岁,因此被法官下令收押监牢,等待国家元首来决定他的监禁条件。

  据报道,现年19岁的被告少年面临23项谋杀罪,马来西亚高等法院17日以辩方未能引起合理怀疑,宣判其罪名成立。

  法官指出,在聆听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后,发现涉案少年故意造成死亡。

  同时,法官也表示,由于少年在犯案时未满18岁,因此根据相关法令条文,将交由国家元首来决定少年的监禁条件。

  据报道,该少年涉嫌于当地时间2017年9月14日凌晨,在位于拿督克拉末的宗教学校纵火致23名师生死亡。该案于2018年5月30日开审。法庭于2020年1月28日宣判该少年表面罪名成立,并谕令其自辩,另一位同龄被告被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