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起特大高速公路逃费诈骗案被提起公诉

05.11.2015  09:27
  10月21日,平阳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9起高速公路过路费诈骗案。涉案的共有16名被告人,涉案总金额达57万元。他们通过对向行驶并在途中交换高速通行卡和牌照的方式,人为“缩短路程”以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
  法院经审理后对这9起诈骗案当庭宣判,16名被告人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拘役2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至3000元不等。
  案件都是去年破获的,为浙江省首次集中审理高速公路换卡逃费诈骗案。目前,这些换卡逃费诈骗系列案陆续被提起公诉。
  7个月内猖狂逃费96次
  李某是一名货车司机,长期在浙江省诸暨市至温州市之间往返运输。他曾联系专门跑平阳县至义乌市这条线的陈某和李某国(均另案处理),双方经预谋后,在2014年3月至10月份期间,以交换高速通行卡的方式共逃费96次,偷逃过路费17万多元。事后,被告人李某已退出违法所得6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逃费父子档“偷天换日
  被告人夏某伟、夏某宇系父子,父亲夏某伟是一名货车司机,夏某宇也长期跟父亲一起外出运输货物。久而久之,两人发现高速公路通行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一个偶然的机会,父子俩听同行提起,在运输途中换通行卡可以逃避一些通行费,能省不少钱,父子俩商量后决定换卡逃费。此后,他们在每次出车前,由父亲负责联系对方货车司机,儿子则帮忙在途中交换通行卡。据统计,自2014年4月至同年10月期间,两人共少缴过路费5万多元。案发后,两人已退出违法所得3.5万元。
  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夏某伟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判处被告人夏某宇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编后语:也许在这些司机思维中,交换高速通行卡以逃避通行费这种行为,无非是耍些小聪明,占点小便宜,没想到居然能和诈骗罪挂上钩。
  勿以恶小而为之,法院的这次判决,希望能让更多的司机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后果,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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