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省级文化与科技协同创新合作机制建立

30.12.2014  18:52

  浙江省文化厅和浙江省科技厅签署合作备忘录

  

  12月30日,浙江省文化厅和浙江省科技厅在杭州签署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科技协同创新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全国首个省级文化与科技协同创新合作机制正式建立。这是两厅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三、四、五次全会精神,习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和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在浙江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一个具体举措,也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必将有力推进文化强省和科技强省建设。

  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和省文化厅厅长金兴盛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省文化厅副厅长黄健全详细介绍了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省科技厅副厅长曹新安主持了签订仪式。省科技厅和省文化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文化厅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两厅系统内媒体等60余人与会见证了签订仪式。

  合作备忘录明确了今后五年内两厅合作的重点领域:一是共同推进文化科技融合的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工作机制创新,双方在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组织实施、载体平台建设、人才团队培育、引导和服务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加强工作统筹和协作,优化文化科技协同创新环境。二是共同推进文化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围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合力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双方共同加强文化科技专家库建设,编制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指南,加强对省级、厅级文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选择若干文化科技项目进行全程指导和服务,支持我省文化单位向国家层面推荐和申报文化领域的科研项目。省科技厅把文化科技项目纳入省级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予以积极支持。三是共同推进文化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依托文化产业特色突出、条件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现代服务业城市及示范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共同探索加强文化产业集群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申报推荐,条件成熟时,组织开展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文化科技企业,培育建设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文化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四是共同推进文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共同支持文化科研单位改善科研条件,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培养文化科技融合人才,造就专业化、复合型的人才队伍与团队;开展在全省重点文化单位建立文化科技联络员的试点工作。

  在签订仪式上,周国辉对科技系统的同志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把文化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加强对文化科技创新规律研究,不断深化对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科技发展规律的认识,根据文化科技企事业单位的自身特点,不断完善文化科技融合的体制机制,实施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二是要关注文化发展需求,加强精准服务。思考科技创新背后的动力机制,更多地关注创新主体解决文化发展问题的需要,关注人类精神世界的需求。三是要突出文化科技的协同创新。要加强文化和科技相关要素的有机融合,加强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有机结合,围绕强化文化科技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积极探索产学研用相结合,在“协同创新”上做好文章。金兴盛对文化系统的同志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要在文化建设中进一步强化科技自觉。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文化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加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提高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文化核心竞争力,对我省文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这一理念必须真正在文化工作者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在文化建设中进一步强化主动设计。要着眼文化建设的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结合本单位实际,审时度势,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谋划、研究提出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点,力争有高质量的科研项目参与公开竞争。三是要在文化建设中进一步强化科技应用。科技创新有利于增强文艺作品的感染力和传播力,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因此要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成果在文化建设中的转化和应用,积极利用现代高新技术,促进传统文化业态的调整和优化,着力培育发展新型文化业态。

  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必将加快推进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创新,相信在两厅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之树必将枝繁叶茂、硕果累累,为文化强省和科技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厅文化产业与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