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档案馆馆藏古籍被评为国家珍贵文物

28.02.2015  16:44
    近日,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馆收到了来自重庆市文物鉴定组的鉴定意见书。经专家鉴定,重钢档案馆馆藏千余册汉阳铁厂藏书被评定为国家文物,其中,2套为二级文物,4套为三级文物。

      重钢集团的前身为汉阳铁厂,抗战期间,大量科技档案、图书随同机器、人员西迁重庆,成为重钢档案馆的“镇馆之宝”。此次通过鉴定的古籍为汉阳铁厂藏书楼旧藏,共计210套(1341册),均为线装本,扉页钤有“汉阳铁厂藏书楼印”,内容以国学经典为主,可在重钢档案馆收存的抗战时期企业图书馆书目中得到印证。

      近年来,重钢档案馆将这批古籍纳入特藏档案进行保护和管理, 2013年申报了国家可移动文物普查。2014年,重庆市组织文物评审专家对该批古籍进行现场鉴定,评定重钢档案馆所藏民国七年刊本《张文襄公电稿》、民国九年刊本《张文襄公函稿》为国家二级文物,清光绪刊本《船政奏议汇编》、清同治八年刊本《江夏县志》、民国九年刊本《张文襄公奏稿》、民国九年刊本《张文襄公公牍稿》为国家三级文物。专家表示:“汉阳铁厂藏书存世极少,重钢档案馆所藏的这些文献图书对研究中国近代史、洋务运动和民国工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