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局馆在宪法草案诞生地举办“五四宪法与浙江”展览

09.12.2014  20:10

1954年,毛泽东主席在杭州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重宪法、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良好氛围,浙江省人大于12月2日在“五四宪法”草案的诞生地—原北山街84号30号楼举行宪法日学习教育活动。活动中,由浙江省档案局馆承办的《“五四宪法”与浙江》展览也同时拉开帷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茅临生同志宣读了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同志的批示并作重要讲话,浙江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同志详细介绍了展览内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众多机关干部参加了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宪法日当天,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同志共二百余人也在展览前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五四宪法”与浙江》展览共分三部分,展览用20个版面60多份档案资料和历史照片,真实形象反映出1954年毛泽东主席在杭州主持起草宪法草案(初稿)的经过、浙江各地参与宪法草案学习讨论、修改、宣传、发动的情况,以及1954年9月20日宪法正式诞生和浙江人民欢庆、学习的情况。

展览中还增设了4个展柜,展出了浙江省档案馆保存的部分档案珍品与实物。其中有毛泽东主席在北山街84号院使用过的生活用品,如浴衣、拖鞋等等,尤其珍贵,让人睹物思情。一份“三十号平房被褥衣具单”,上面列举了20件生活用品的翻晒整理记录,真实、详细而可靠。这些档案体现了毛泽东主席日理万机,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和简朴的生活习惯。

浙江省档案局馆对首次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教育活动非常重视,主动承担展览陈列任务。一是迅速组建了由韩李敏副局长牵头、档案保管利用处参与的展览工作小组;二是充分挖掘馆藏,启动材料的收集工作,从馆藏“浙江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办公室”和其他全宗及馆藏《浙江日报》中挑选有关全省各级宪法草案学习讨论、修改的组织建设、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情况统计、工作简报及新闻报道等珍贵档案、资料,进行扫描、仿真制作、排版、校对等工作;三是多方征集,丰富内容。刘芸局长亲自到中央档案馆复制了一批毛泽东主席1954年在杭州起草宪法时形成的珍贵档案。展览采用了其中6件毛主席给中央和刘少奇、胡乔木等人关于宪法起草问题的电报、信件及书面指示, 还有目前所见的唯一一张宪法起草委员会集体照。此外,我们还从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复制了部分毛主席在杭州起草宪法时工作、生活、视察时的照片。同志们不辞辛苦、加班加点,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任务。

《“五四宪法”与浙江》展览,将继续在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大等办公大楼展出。该展览用丰富、真实的档案图片和实物,说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与杭州的渊源关系,以特定的形式向宪法致敬,坚定全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信心和决心,在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日报、新华社、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在线、钱江晚报、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杭州在线、都市快报等二十多家媒体纷纷在现场及省档案馆进行采访,搜集资料,进行专题报道。浙江档案网专门开辟“五四宪法与浙江”栏目,进行网上展出。